6月20日,國家審計署發佈《華僑城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華僑城在財務管理和會計覈算、經營管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從審計結果來看,華僑城最大一筆問題金額在經營管理方面,所屬深圳華僑城房地產有限公司等29家企業未經公開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和工程類物資採購供應商,涉及金額23.33億元。

在財務管理和會計覈算方面,華僑城集團在2016年未按規定將承銷費抵減債券初始確認金額,造成多計資產和負債各3300萬元。另外,所屬西安華僑城實業有限公司少結轉裝修成本,造成多計利潤1726.67萬元。

經營管理方面,華僑城在2014年至2015年,所屬華僑城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違規對外轉包54個工程項目,涉及金額5.72億元。另外,自2014年至審計時,所屬成都天府華僑城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在未經上級公司批准等情況下銷售和轉讓房產,涉及金額5.3億元。

2015年,所屬雲南華僑城實業有限公司未經上級公司批准,自行決定一個在建項目停工,前期已投入的2.42億元成本面臨損失風險。

審計報告中提到,截至審計時,華僑城集團未按要求完成低效無效資產處置、公務用車改革等工作,且房地產去庫存緩慢。華僑城集團在2016年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應收賬款和存貨壓控工作。

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方面,華僑城集團所屬企業的19名高管人員違規投資4717.53萬元入股企業,部分入股企業與所在單位經營同類業務。 同時,2014年至審計時,華僑城集團超標準報銷出國費、境內差旅費等182.65萬元。

華僑城集團成立於1985年11月11日,是隸屬於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業之一,主要從事房地產、酒店開發經營,旅遊及相關文化產業經營,電子及配套包裝產品製造等。形成了“以旅遊主題地產爲特色的成片綜合開發和運營”模式。

華僑城2016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顯示,華僑城集團至2016年底擁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186家、參股公司44家;資產總額1740.72億元,負債總額1182.93億元,所有者權益557.79億元,資產負債率67.96%;當年營業總收入542.56億元,利潤總額95.39億元,淨利潤74.29億元,淨資產收益率13.96%;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108.41%。

作者:澎湃新聞 李曉青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