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美加徵關稅含直升機等24項航空類商品
摘要:對美實施加徵10%關稅商品清單中,包含2噸<空載重量≤7噸的直升機。對美實施加徵5%關稅商品清單中,包含空載重量≤2噸的直升機。
(原標題:對美加徵關稅6月1日起實施 含直升機等24項航空類商品)
對美實施加徵關稅商品清單中涉及24項航空類商品
5月13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提高加徵關稅稅率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3號。
2019年5月9日,美國政府宣佈,自2019年5月10日起,對從中國進口的2000億美元清單商品加徵的關稅稅率由10%提高到25%。美方上述措施導致中美經貿摩擦升級,違背中美雙方關於通過磋商解決貿易分歧的共識,損害雙方利益,不符合國際社會的普遍期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9年6月1日0時起,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提高加徵關稅稅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約600億美元進口商品實施加徵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8號)中部分商品,提高加徵關稅稅率,按照《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二批)加徵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6號)公告的稅率實施。即:對附件1所列2493個稅目商品,實施加徵25%的關稅;對附件2所列1078個稅目商品,實施加徵20%的關稅;對附件3所列974個稅目商品,實施加徵10%的關稅。對附件4所列595個稅目商品,仍實施加徵5%的關稅。
二、其他事項按照稅委會公告〔2018〕6號執行。
通航資源網小編查詢瞭解到,對美實施加徵關稅商品清單中涉及24項航空類商品。
其中,對美實施加徵20%關稅商品清單中,包含滑翔機及懸掛滑翔機;汽球、飛艇及其他無動力航空器;航空器用翻新輪胎;飛機用坐具。
對美實施加徵10%關稅商品清單中,包含2噸<空載重量≤7噸的直升機;航空器用新的充氣橡膠輪胎;航空器、船舶用點火佈線組及其他佈線組。
對美實施加徵5%關稅商品清單中,包含空載重量≤2噸的直升機;空載重量≤2噸的飛機及其他航空器;2噸<空載重量≤15噸的飛機及其他航空器;其他未列名的航空器、航天器零件;降落傘及其零件、附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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