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趙文彬收受的賄賂中,最大一筆系鄧某、湖南湘天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天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某旭所送價值1448.1463萬元的別墅1套。常德中院認定,趙文彬利用擔任長沙市開福區委書記,長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長沙市委常委、大河西先導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株洲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以及湘潭市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本人或通過他人收受賄賂共計摺合人民幣2357.1049萬元。

(原標題:湖南落馬廳官趙文彬的老闆朋友圈:一起喫飯打牌,索別墅名車)

很多貪腐官員身邊都圍繞着一個又一個的老闆。湖南湘潭市委原副書記趙文彬也不例外。

落馬廳官趙文彬的老闆朋友圈:一起打牌 收千萬別墅

2019年4月4日,湖南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曾一審公開宣判趙文彬受賄案,對趙文彬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5月13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趙文彬案判決書。

自2002年擔任長沙市開福區委書記,趙文彬一路升遷,先後在長沙、株洲、湘潭這三大湖南重鎮擔任要職,也一路貪腐,於2018年在湘潭市委副書記任上落馬。

常德中院認定,趙文彬利用擔任長沙市開福區委書記,長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長沙市委常委、大河西先導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株洲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以及湘潭市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本人或通過他人收受賄賂共計摺合人民幣2357.1049萬元。

澎湃新聞從判決書中發現,趙文彬被認定索賄2269.2486萬元,超過其受賄總金額的96%。

涉案的公司老闆們爲何奉上價值千萬元的別墅、數十萬元的寶馬汽車?趙文彬又是如何與這些老闆們打交道的?又有何底氣張口就要?湖南常德中院公佈的判決書呈現了一個趙文彬的“老闆朋友圈”。

與房地產老闆鄧某:同學是紐帶,索要別野也登記在同學名下

鄧某是湖南四季花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季花城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院認定,2003年至2010年,趙文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鄧某在土地中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5年至2016年,趙文彬本人或通過他人收受鄧某賄賂327萬元、美元2萬元、港幣6萬元。其中,趙文彬索要了一棟別墅。

趙文彬供述說,他是2003年通過同學姜某新認識鄧某的。當時,趙文彬是長沙市開福區委書記。成立於2001年的四季花城公司位於開福區。

據鄧某證言,2002年底,四季花城公司想在長沙市開福區四方坪購買土地,但價格沒有談攏,鄧請趙文彬幫忙。2003年4月,趙文彬在開福區委召開協調會,確定以41.8萬/畝的價格將開福區四方坪區域2-1、3-1號地塊出讓給四季花城公司。2003年8月,趙文彬召開協調會,取消原規劃的好美家建材項目,並決定將好美家13-1、2、3、6號地塊以52萬元/畝交給四季花城公司開發。2004年,趙文彬爲鄧提供用地信息,並幫助鄧獲得洪山家園項目土地。2010年,趙文彬爲鄧提供用地信息,並幫助鄧某獲得長沙地寶大廈項目土地。

趙利用職權給鄧某幫了忙,鄧某爲了感謝趙,先後多次給趙及家人、情人送錢物。據趙文彬的供述,2005年,趙文彬去歐洲考察,出國前鄧某送來1萬美元;2006年,鄧某得知趙的女兒趙某行要出國留學,送來1萬美元;2009年,趙文彬和妻子劉某蓉去香港玩,鄧某陪着去並送給劉某蓉2萬港幣;2011年6月,趙因公出差到香港,鄧某又送了4萬港幣;2016年,趙文彬還要鄧某給唐某報銷了10萬元的傢俱發票。

據鄧某證言,2009年,姜某新說趙文彬要在青竹湖買一套別墅,登記在姜某新的名下,要鄧某出錢。鄧某和公司的另一股東肖某商量後答應出錢。書證顯示,2009年12月10日,姜某新以355.5萬元的價格認購長沙青竹湖畔小區一棟別墅,12月28日,姜某新交付別墅定金20萬元。此後,四季花城公司先後四次轉賬共317萬元。

與石油公司老闆趙某:直接換輛寶馬,連保姆的工資都付了

湖南和順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順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是趙文彬的另一個朋友。

公開資料顯示,和順公司註冊資金1億元,是湖南省內除中石化、中石油外第一家獲國家商務部批准取得成品油批發資質的石油企業。這家湖南民營石油巨頭一度準備上市,但在2018年4月17日上發審會被暫緩表決。一個月後,趙文彬被湖南省紀委監委宣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據趙某證言,2006年,趙某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時任開福區委書記的趙文彬,後來關係越來越密切。趙文彬在長沙、株洲、湘潭擔任重要領導職務,給趙的企業提供了很多幫助。2010年7月,趙某通過已升任長沙市副市長的趙文彬簽字,落實了北大橋加油站“拆一還一”政策。2013年10月,“洋湖壹號”房地產開始動工建設,但因沒有繳納土地滯納金,國土規劃部門不同意發放國土證,也無法辦理報建手續,趙文彬在趙某遞交的請示報告上籤署了同意發放的意見,後洋湖壹號辦理了國土證和相關報建手續。2017年8月,和順公司下屬湘潭油庫危化證到期,需要年檢和換證。湘潭高新區管委會不同意換證。趙某找到已任湘潭市委副書記的趙文彬出面給管委會主任顏某媚打招呼,湘潭油庫更換了危化證。2017年9月,趙某又請趙文彬出面給長沙市副市長廖某華打招呼,廖某華召開協調會,補辦了和順公司部分加油站的不動產權證並免予處罰。

爲了感謝趙文彬的幫助,加深與趙文彬的關係,謀取以後更多的幫忙,2007年以來,趙某多次給趙文彬及其家人、情婦現金、車輛及其他財物。法院認定,2009年至2018年,趙文彬本人或通過他人收受趙某價值27.3161萬元的寶馬轎車1輛、現金3.6萬元、港幣4.6萬元,甚至趙文彬家保姆也是趙某幫忙找的,三年多的工資7.55萬元都是趙某支付的。

2009年9月,趙某按趙文彬的要求,出資42萬元爲張某購買了一輛寶馬轎車。原因是,2009年五一期間,張某的寶馬車出了車禍,就不想再開,趙文彬要趙某給張換輛新車,張某提出買一輛品牌、車型、顏色與舊寶馬車一樣的,趙某答應了,後安排人給張換了一車新寶馬車,把張的舊寶馬車開走。新寶馬車登記在趙某公司名下。

判決書顯示,2017年5月,湖南省紀委監察室四室原主任曹明強案發,趙某擔心趙文彬會出事牽連自己,安排人把車子拿了回去,並把舊寶馬車退了回來。湖南省紀委文件也證明,曹明強案與趙文彬案發具有關聯。

與建設公司董事長肖某元:收受豪宅籤虛假租房合同

自從2002年任長沙市開福區委書記後,趙文彬在走訪區骨幹企業時認識了湖南省沙坪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沙坪公司)董事長肖某元。沙坪公司是開福區的三大建築企業之一。

法院認定,2005年至2014年,趙文彬利用職務便利爲沙坪公司董事長肖某元在承攬中青路工程、坪塘北片保障性住房工程、梅溪湖國際新城一期西南片區市政道路和橋樑工程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13年至2016年,趙文彬通過他人收受肖某元所送長沙梅溪湖金茂府8棟一套房屋購房款355.0659萬元、給唐某弟弟出國留學的費用50萬元、唐某房屋裝修款14萬元及現金4.5萬元、美元1萬元。

上述房屋系長沙高端住宅,被趙文彬送給了一名關係密切的人唐某。據唐某證言,2014年,趙文彬要肖某元以肖的老婆的名義在梅溪湖金茂府購買了上述房屋,唐某以弟弟名義交了5萬定金,其餘的錢是肖某元安排公司財務人員付的。2016年10月入住,趙文彬要唐某和肖某元簽了一個虛假的租房合同,防止被人發現肖某元送給唐某房子。2017年6月,因曹明強案發,聽說趙文彬被調查了,唐將房子退給肖某元。

與投資集團公司老闆段某旭:經常一起喫飯打牌,收千萬別墅

在趙文彬收受的賄賂中,最大一筆系鄧某、湖南湘天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天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某旭所送價值1448.1463萬元的別墅1套。

據段某旭證言,他於2004年左右認識趙文彬,之後逐漸交往增多,經常在一起喫飯打牌。期間,趙文彬對段某旭和鄧某合作的項目給予了幫助和關照。2010年,趙文彬幫助段和鄧某勸肖某元放棄摘牌地寶項目土地,最終兩人以底價拿到長沙地寶大廈這宗地。段和鄧某商量在地寶項目中提取500萬元感謝趙文彬和肖某元。此後,趙文彬又通過打招呼,幫助段承攬了坪塘集鎮片保障房建設項目,段和鄧某合夥開發,預期可盈利8000多萬。2012年10月份左右,已升任長沙市委常委、大河西先導區黨工委書記的趙文彬約段到金茂梅溪湖看房子,要段買一套臨湖別墅作爲搞活動的地方,他女兒回來後也可以住。段某旭隨後找到鄧某,鄧某答應從地寶大廈項目中預留感謝趙文彬的500萬元用來購買這棟別墅,其它錢由段先墊着。隨後,段按趙文彬的要求將梅溪湖1-101號別墅買下來了,並分幾次付清了購房全款,共計1235.2358萬元,同時交清契稅和房屋維修金。鄧某出了500萬元。

2014年底或2015年初別墅交房後,段按照趙文彬的要求花125萬元將別墅裝修好,購買了31萬元的傢俱,購買家電花了8萬元。裝修完後,段對趙文彬說房子已經搞好了,物業費和水電費以段的名義交,等他退休後再把別墅過戶給他,趙文彬表示默認。2016年春節前把別墅交給了趙文彬。

2017年5月,曹明強案發,2017年6月份,湖南省紀委找趙文彬談話後,趙要姜某新和段某旭講,把別墅裏所有趙和家人居住、使用的痕跡清理乾淨,段某旭照做,趙也把別墅鑰匙還給了段某旭。趙文彬供述稱,之所以把房子鑰匙還給段某旭,是因爲害怕組織調查。

據趙文彬供述,之所以要段某旭出資購買別墅,一是在鄧某和段某旭合夥開發地寶大廈項目中幫過他們忙,他以後還會繼續關照;二是段某旭這人比較大氣;三是段有這個經濟能力。”

據判決書顯示,趙文彬收受的賄賂中,還有湖南中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某奎的38.7203萬元(包括大衆途觀車1輛),湖南嘉宇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平的27.4444萬元,湖南友誼工程諮詢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某岸的22萬元。

常德中院認爲,被告人趙文彬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2357.1049萬元,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趙文彬索賄數額達2269.2486萬元,依法從重處罰。

判決書顯示,在庭審中,趙文彬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沒有異議,且認罪認罰,請求依法從寬處理。

趙文彬簡歷

2002年9月18日,任中共長沙市開福區委書記;

2008年11月,任長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兼大河西先導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2011年9月,任長沙市委常委、大河西先導區黨工委書記;

2014年6月,任長沙市委常委、湘江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同年10月,任株洲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6年9月,任湘潭市委常委、副書記。

2018年5月15日,據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湘潭市委副書記趙文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南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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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亞萍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趙亞萍_NN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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