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以爲“拆”字在牆,天下我有的時候,現實給你的卻是凌厲的一巴掌。補償少於期望,評估環節有“貓膩”,安置房五證不全......於是你焦惱交憤、負隅頑抗。你拼盡一身力氣頑強地承受住了失業的風險,又抵抗住了停水斷電的威脅,眼看着搬遷期限到了,徵收方挖掘機馬上開到了門口,揚言再不搬遷就直接強拆。你清楚地知道沒有了房子就沒有了家,沒了房子更沒有籌碼談補償。可時勢迫人,你該怎麼保護你的房子?慌張、生氣、拼命都沒有用。怎麼辦?難道除了發朋友圈痛訴徵收方的惡劣行徑,就沒有別的辦法了嗎?

房屋拆遷補償不合理,被斷水斷電斷氣斷路,應該如何維護權益!

有!唯一的辦法就是拿起法律的武器!

然而,你不相信法律,你可能認爲與政府打官司是很難打贏的,於是你和其他的拆遷戶決定一起去政府鬧一鬧,整出點大動靜出來,引起社會關注,問題就解決了。可事實的結果真的會如你所願嗎?

不,那是不可能的。

前段時間,接連有好幾起因爲拆遷而引起的羣體上訪事件,最多的時候達上百人。大家拉着橫幅,喊着口號,鬥志昂揚地要與政府理論,結果當天被抓了一批“帶頭大哥”進警局,嚇得大家都不敢鬧了,最後都照原協議簽了字。沒辦法,如果不簽字,將要追究這些“帶頭大哥”的刑事責任。幾起羣鬧,無一不以同樣的結局尷尬收場。

到這裏,韓峯律師告訴你一句實話:徵收方最喜歡的就是你這樣的人——簡單粗暴,只相信自己。你的暴力暴動,是被拘留的最好藉口,拘留後連人身自由都失去了,還拿什麼與之抗衡。最終,你不得不低頭妥協籤協議。

房屋拆遷補償不合理,被斷水斷電斷氣斷路,應該如何維護權益!

那麼,徵收方最怕的人又是什麼人呢?——就是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的人!他不鬧也不信訪,只是不斷收集證據,聯繫專業的拆遷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通過打官司起訴徵收方的違法事實,以致於徵收方不得不疲於應訴。

事實上,徵收方並沒有看過上去那麼強大,因爲在徵地過程中,徵收方爲了提高徵地拆遷的效率,沒有經過合法手續進行徵地的情況時有發生,拆遷人完全可以此爲突破點與徵收方進行談判,能佔得談判優勢。

在韓峯律師的從業生涯中,碰到過很多件這樣案例,只要攻其薄弱,趁虛而擊,最終就能扭轉乾坤。所以,讓我們拿起法律的武器,正當合法訴求,敲擊他們的違法點,有效地爭取到自己公平合理的拆遷補償。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起訴有期限:行政訴訟起訴期限六個月,沒有告知訴權和訴訟期限的起訴期限是兩年;行政複議申請期限是兩個月。千萬不要因爲和徵收方沒完沒了地商量,而錯過了起訴期限和複議期限。

房屋拆遷補償不合理,被斷水斷電斷氣斷路,應該如何維護權益!

韓峯律師作爲法律工作者,一直走在拆遷維權的道路上,用專業維護大家的利益,用行動制止違法違規,只爲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老百姓合法權益,盡一己之力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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