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爲“孫小果”這個名字,讓這則本不出奇的新聞迅速成爲熱點,“孫小果”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波瀾,乃是有人發現,這個被點名通報的涉黑團伙頭目,與20年前因強姦、侮辱婦女、尋釁滋事等罪被判處死刑的“昆明惡霸”孫小果疑是同一個人,後經媒體求證:正是此人。孫小果的法外逍遙,是否與他的家庭背景有關,在沒有足夠證據情況下,我們顯然不能妄自揣測,但是,這中間顯然繞不開權力魑魅的胡作非爲。

(原標題:“死刑”惡霸:波詭雲譎背後的治理泥淖)

當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正如火如荼,很多地方的涉黑涉惡團伙因此被拿下。近日,昆明當地媒體不無興奮地報道,打掉了一批有影響的涉黑涉惡犯罪團伙,其中專門提到“孫小果”。

因爲“孫小果”這個名字,讓這則本不出奇的新聞迅速成爲熱點,“孫小果”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波瀾,乃是有人發現,這個被點名通報的涉黑團伙頭目,與20年前因強姦、侮辱婦女、尋釁滋事等罪被判處死刑的“昆明惡霸”孫小果疑是同一個人,後經媒體求證:正是此人。

從死刑犯到涉黑團伙頭目,圍繞着孫小果的故事讓人莫名驚詫。

20年前,孫小果就不是一個簡單的“昆明一霸”。1998年1月9日的《南方週末》曾在頭版以“昆明在呼喊:剷除惡霸”爲題,全方位揭露了孫小果在昆明“令人髮指的暴行”。文章用“憤怒的昆明和恐懼的昆明”來形容孫小果對昆明公共安全的影響。一個月後,孫小果被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孫小果曾不服判決,上訴到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但被駁回。孫小果的案例,還曾被最高檢官員作爲典型寫進了1999年的《中國法律年鑑》。

然而,弔詭的是,孫小果接下來的命運是:被改判死緩,又於2001年9月份改判爲18年零6個月,多次減刑後,居然在2012年刑滿釋放。刑滿釋放後,孫小果迅速“東山再起”,成爲昆明多家夜店股東,直至本次被掃黑除惡拿下。

當然,不能說被判了死刑的人就不能改判,不能減刑,關鍵是:改判的依據是什麼,減刑的依據又是什麼?

這樣的波詭雲譎,在上世紀孫小果作爲昆明一霸時,已經有了“前科”。根據當時南方週末的調查報道,在孫小果1997年製造出一系列黑惡案件之時,已經有辦案警察非常驚訝地發現,孫小果本不應該有作案機會的,因爲在1994年,孫小果就曾因一起輪姦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刑期應該是從1994年10月28日到1997年10月28日。但實際情況是,孫小果沒有進過一天監獄,更詭異的情況是,輪姦案本應是“從重處罰”,作爲主犯的孫小果,不僅只獲刑三年,而且還是整個團伙被判罰最輕的。

這個孫小果到底有什麼樣的能耐?從20年前《南方週末》的報道,到今日一些媒體的關注,都提到了孫小果的家庭背景:其母親曾在昆明市某區公安分局刑偵隊供職,父親(繼父)在1998年就擔任昆明市某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孫小果在當地也有“孫衙內”之稱。孫小果的法外逍遙,是否與他的家庭背景有關,在沒有足夠證據情況下,我們顯然不能妄自揣測,但是,這中間顯然繞不開權力魑魅的胡作非爲。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昆明公安系統和監獄系統持續反腐,不斷有官員落馬,雖然不能把這些與孫小果事件直接劃等號,但這其中恐怕真有扯不清的關聯。

一個地方惡霸被拿下,是地方百姓之福,也生動地證明了那個顛撲不破的真理——正義或許會遲到,但一定不會缺席。但是,就此事而言,寬慰之餘,更重要的還是追問:這樣一個惡霸到底是如何煉成的?更進一步來說,孫小果何以能如此囂張跋扈?何以能屢屢逍遙於法外?何以能獨霸一地這麼多年?爲何非要等到中央督導組才能掐掉這個毒瘤?

爲此,我們願意等待問題的真相,這既是對歷史的交代,也是對正義的撫慰。


劉雨欣 本文來源:濟南時報 責任編輯:劉雨欣_NBJS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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