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開發商‘舉報’自己無證賣房,企圖毀約高價再賣”事件,有了新進展。據“西安中院”微信公號披露,2月29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李琛茹(購房者)與被上訴人聞天公司(開發商)確認合同無效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判決撤銷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聞天公司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請求。

西安聞天科技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聞天公司)於2011年4月15日取得“紫杉莊園”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證,該項目於2016年5月實際動工建設。2016年4月25日,聞天公司與購房者李琛茹簽訂了“認購合同”,李琛茹按照約定支付了全部房款。2017年6月2日和7月27日,項目先後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今年2月12日,聞天公司以案涉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爲由,將李琛茹起訴至法院,請求確認雙方簽訂的認購合同無效。

2018年6月14日,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判決雙方簽訂的認購合同無效。宣判後,李琛茹不服提出上訴,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組成合議庭公開進行了審理。

歷經半年,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2月28日發出《民事裁判書》:宣佈撤銷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審判決,駁回西安聞天科技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聞天公司)的訴訟請求,這意味着案件的一審被告、購房人李琛茹成功拿回購買了兩年多的房子。

開發商舉報自己無證賣房終審來了!不能讓開發商“毀約獲利”!

該法院認爲,雙方簽訂的合同屬於預售合同而非正式合同;涉事開發商違反相關管理規定,也只應當由管理部門對其進行處罰,並不必然導致其簽訂的預售合同無效,這些都有確鑿的法律依據。西安中院的二審判決,無疑讓涉事開發商“毀約獲利”的意圖就此落空。聞天公司2016年跟西安部分市民簽訂內部認購合同並收了購房款,兩年過去後,卻舉報自己無證售房,並以當時沒有預售許可證爲由將12名客戶起訴,要求確認合同無效,以期毀約高價再賣。

市場經濟是契約經濟、信用經濟,誠信也是市場經濟的基石。誠實信用作爲《民法通則》和《合同法》明確規定的基本原則、合同領域的帝王條款,決定了有效的合同與約定就應當儘可能讓其有效,對於阻撓合同成立、交易成就的行爲應當儘可能予以遏制。如果在合同訂立過程中有瑕疵,也應當儘可能進行彌補、補救,而不是輕易使合同無效。

值得一說的是,西安中院的二審判決直接指出,“現聞天公司以自身原因造成的違法事實爲由提起本案訴訟,真正目的在於獲取超出合同預期的更大利益,其行爲顯然與社會價值導向和公衆認知相悖。”這也說明了一點:法治理念和社會正向價值觀在“公平”、“守信用”等維度上是同向而行的。

近年來開發商惡意違約現象時有發生,該案就其整體影響而言,堪稱這方面的典型案例。鑑於此,西安中院的二審判決有着標杆式價值。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規外,該案最終結果也爲類似事件案件處理提供了“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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