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10月以來,被告人李某欽、陳某龍等人以深圳市華廈傳承創投有限公司作爲經營主體,開發“華夏傳承”手機APP軟件,以推銷白酒等經營活動爲名,利用高息引誘他人投資註冊成爲會員,並以會員的層級、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作爲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被告人葛某在知道“華夏傳承”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然刪除“華夏傳承”APP軟件所有後臺數據,幫助該組織逃避公安機關偵查,並收取好處費。

5月16日至17日,廣東省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李楊欽等38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該案傳銷參與人達7萬多人,涉案金額9.7億元。

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10月以來,被告人李某欽、陳某龍等人以深圳市華廈傳承創投有限公司作爲經營主體,開發“華夏傳承”手機APP軟件,以推銷白酒等經營活動爲名,利用高息引誘他人投資註冊成爲會員,並以會員的層級、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作爲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經統計,“華夏傳承”投資平臺共吸收7萬多名會員,交易金額9.7億元。

被害人易某宇加入該傳銷組織後,利用“華夏傳承”APP投資軟件上的漏洞獲得利益。該組織成員發現後,將易某宇毆打致傷,並將易某宇及其朋友薛某先後拘禁。通過他人報警後,兩人才被民警救出。

被告人葛某在知道“華夏傳承”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然刪除“華夏傳承”APP軟件所有後臺數據,幫助該組織逃避公安機關偵查,並收取好處費。

庭審中,公訴機關按法定程序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圍繞指控事實充分發表了意見。

被告人親屬及各界羣衆代表80多人旁聽了庭審。該案將擇期宣判。(央視記者 奚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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