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霸”涉恶案件

2019年5月17日,包头稀土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沙霸”案件。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包头稀土高新区首例“沙霸”强迫交易的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焦同春伙同被告人刘某通过被告人田某、赵某某、刘某某、高某某、安某、李某以暴力、威胁的手段阻止他人进入小区承揽沙子、水泥运输、吊装业务,进而达到控制中晟华悦小区运送沙子、水泥等装修材料市场的目的,多次强迫中晟华悦小区业主接受其高额的装修材料和昂装服务,强迫交易数达264.1446万元,非法所得71.8619万元,情节严重,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中刘某、高某某、安某、李某均是包头市普景佳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中晟华悦小区也是以物业公司的名义与焦同春、田锋等4人配合垄断小区的沙子、水泥和吊装服务,非法所得也都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公诉机关认为应当对包头市普景佳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焦某某、刘某、田某、赵某某、刘某某、高某某、安某、李某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在中晟华悦小区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

该起“沙霸”涉恶案件是包头稀土高新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受理的第一起“沙霸”案件。该案邀请了包头稀土高新区万水泉镇人大代表,包头稀土区政法委、扫黑办、纪工委、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扫黑办的工作人员,包头稀土高新区党务综合部宣传信息工作人员、包头电视台的记者、内蒙高院、包头中院专题片摄制组以及关心该案的群众旁听了案件的审理,全面扩大了涉恶案件审理的宣传力度,有效宣传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同时,通过庭审视频直播的方式依法公开审理过程,充分展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成果。

来源:稀土高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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