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被謠言誤導了,機動車是年檢,駕駛證纔是審驗!

自從有了微信,

消息的傳播特別方便也特別快,

很多諸如“重要通知”、“重磅消息”之類

真假難辨的傳言便經常出現在微信朋友圈中,

其中尤以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傳言更爲吸睛。

不要再被謠言誤導了,機動車是年檢,駕駛證纔是審驗!

上月初,一則有關車輛年檢的“重要通知”就讓一些車主緊張起來,並導致我市各機動車檢測站門前排起了長龍。

不要再被謠言誤導了,機動車是年檢,駕駛證纔是審驗!

這則在本地微信羣中流傳的“重要通知”,其內容爲:

“從2019年1月1號起,當月該年檢車輛必須在當月年檢或者提前兩個月審驗。取消可推遲一個月審驗的規定,對超出本月未審驗的機動車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處200元罰款,並記3分。請大家相互轉告!各位逾期年檢車主,千萬抓緊時間(2018年)12月31號之前將年審辦理好!1月,2月都可提前年審。”

不要再被謠言誤導了,機動車是年檢,駕駛證纔是審驗!

本月3日下午3時許,記者來到位於龍湖區下蓬工業區的安嘉順機動車檢測站,儘管天空飄着霏霏細雨,但待檢區入口處6條車道仍排滿了各式汽車,寬敞的服務大廳也坐着不少等待辦理車輛年檢手續的車主。該站吳站長告訴記者,那則“重要通知”在網上流傳開來後,檢測站每天都要接待前來年檢的各類汽車近200輛,比平日要多出幾十輛。

記者上網查詢發現,其實那則所謂“重要通知”在全國不少地方都出現過,交警部門也針對其內容及時作出權威解讀:機動車是年檢,駕駛證纔是審驗,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謂“機動車審驗”之說。機動車的年檢從未有過可推遲一個月檢測的規定,都是到期的當月或之前的兩個月就應辦理年檢。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3個月(含到期當月)內申請檢驗合格標誌,比如你的車輛註冊日期是9月21日,那麼你可在7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前往年檢(截止日期以登記月爲準)。對駕駛逾期未年檢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爲,公安交警部門一經查獲將依法扣留機動車,並督促當事人限期對車輛進行補檢,同時可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機動車檢測站負責人提醒車主,機動車年檢前要確保車況良好,避免改型改裝,同時按規定購買交強險並繳納當年度車船使用稅,如車輛存在交通違法記錄也應先行處理清除,然後即可持機動車行駛證和保險憑證、納稅證明等辦理年檢手續。提前兩個月年檢只是“可以”而非“必須”,車輛只要按規定準時年檢即可,沒必要爭先恐後扎堆上檢測線。

不要再被謠言誤導了,機動車是年檢,駕駛證纔是審驗!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