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新規出臺後,商業保險可以免稅啦!

上午,我的一位朋友也是客戶問我:個人所得稅有新規定了,商業保險能免稅嗎?之前也有客戶問我,我就簡單在微信通過語音做了解答。的確,新的個人所得稅政策出臺後,有了很多變化,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我媳婦在單位負責報稅,這幾天,天天忙着學習,提交各種免稅的申報材料,忙的焦頭爛額。可見,新規出臺後還是要再普及一下基本知識。

那麼,今年的新規到底有何變化呢?

首先是起徵點提高了,由原來的起徵點3500元提高至5000元,也算是千呼萬喚始出來。儘管不盡如人意,但至少還是調高了,對普通工薪階層而言,還是多多少少有了點實惠。

其次是同時出臺了六項扣除政策,在“三險一金”的原有扣除之外,還可以免除一部分稅收支出,讓老百姓的實惠又多了一點。

這六項扣除主要有:

一、子女教育可以扣除;

新規明確規定:子女在年滿3歲後,接受學前教育階段和從小學到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學歷教育階段的相關支出,按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其中,高中教育包括技工教育。

子女教育的扣除以家庭爲單位,可以在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扣除1000元,也可以平均扣除500元,不會每個人重複扣除。

二、繼續教育可以扣除;

納稅人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規定時間內可按照每月400元的標準扣除,但同一繼續教育學歷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接受技能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標準扣除。

三、大病醫療可以扣除;

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與基本醫療相關的醫療費用扣除醫保報銷後的個人負擔,累計超過1.5萬元部分,在8萬元的限額內扣除。可扣除的費用包括本人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還是以家庭爲單位。

這裏有兩個關鍵點:一是醫保報銷後個人支出在1.5萬元以上部分;二是扣除上限爲8萬元。不是醫保報銷後全部扣除,有下限和上限。

四、房貸利息可以扣除;

納稅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最長扣除期限不超過240個月。

就是說,二套及以上購房不予扣除。從稅收上再次強化了“房屋是住的,不是炒的”這一宏觀調控理念。

五、住房租金可以扣除;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房租支出,在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轄區人口超過100萬的,按照每月1100扣除;市區人口不到100萬的,按照800元扣除。上述扣除,如果夫妻雙方在同一城市的,只能選擇夫妻一方予以扣除。

六、贍養老人可以扣除。

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的老人,按照一定比例扣除。其中,獨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費用。其中,每人的扣除不得超過1000元。

這就是今年新的個稅政策出臺後的納稅扣除項目。其中,涉及商業保險的免稅部分,只有大病醫療部分。

個稅新規出臺後,商業保險可以免稅啦!

按照新規,大病醫療在社保報銷之後,個人負擔1.5-8萬元之間,可以免稅。通常購買的醫療險都是在社保之後,商業險才予以報銷。新政出臺後,這社保沒有報銷的部分,商業險報銷了,也仍然可以減免稅收。這就等於說,購買了報銷型醫療險的客戶,除社保報銷之外,個人年度負擔在1.5萬元以上時,國家在納稅上給予了減免,相當於國家替你負擔了商業醫療險費用。

這是和今年個稅新規相關的免稅政策。實際上,商業保險免稅的政策早在2017年7月1日就已經由財政部、稅務總局與保監會聯合下發的《關於將商業健康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範圍實施的通知》予以頒佈。該文件明確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爲2400元/年(240元/月)。商業保險的扣除,包括個人自行購買的,也包括單位爲個人購買的,均在扣除範圍之內。當然,僅限稅收優惠產品。

除了上訴兩項和商業保險有關的免稅政策之外,還有第三項免稅政策。2018年5月15日,中國銀監會下發《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暫行管理辦法》。因爲是暫行,所以還沒有在全國全面開放,目前僅在上海市、福建省和蘇州工業園區試點,實驗期一年,今年五月期滿。當然,準確地講,不能算是免稅,是遞延稅,就是納稅人收到所有商業險的收益之後再納稅,在領取第一筆收益的時候,暫時不納稅。因爲此項免稅政策暫未全面開放,就不多做介紹。

但是,根據最新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三條規定:

“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

都是可以免稅的。就是說,商業健康險可以免稅是明確寫進法律的,受法律保護,毋庸置疑。

在此,也可以贅述幾句大家經常討論的還沒有納入法律範圍的遺產稅。目前,我們還沒有開徵遺產稅,但是房產稅部分城市已經開徵,輿論普遍認爲,新的個稅政策出臺後,房產稅這隻靴子遲早將會在全國落地。那就是說,未來的若干年之後,遺產稅開徵也不是沒有可能。通常而言,我們給後代留下的遺產,不是不動產比如房子,就是銀行存款,這些都是遺產稅的納稅範圍。如果開徵,相對而言,保險就是一個很好的避稅工具。按照新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保險收益,無論是健康險賠償款,還是年金險收益,都不再徵稅範圍。

總結一句,目前新的個稅方案出臺後,商業保險可以免稅的主要有三類:

一、社保沒有報銷部分,自行承擔在1.5元以上時,可以免稅;二、無論單位購買,還是個人購買的稅優商業健康險,每年可以扣除2400元免稅額;三、遞延稅收的養老金產品,在試點地區可以暫緩納稅。個稅新規出臺後,商業保險可以免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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