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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我們家是城中村的庭院房,姐姐在私企上班,我在國企上班。姐姐比我大兩歲,姐夫在某事業單位上班,我和我妻是同事。

實話說,姐姐長相普通,且沒有穩定工作;姐夫一表人才,且工作穩定。姐夫之所以願意娶姐姐,是因爲姐夫的父母都是農民,且我父母當初承諾:等到房子拆遷了,會給姐姐一套房。

因爲我們家樓上樓下總共14間房子,且姐夫沒有房,所以,結婚後,姐姐、姐夫就住進了我們家。後來,姐姐懷孕,姐夫的父母以照顧姐姐爲由,也住進我們家,且姐姐的孩子都上幼兒園了,姐夫的爸媽還繼續住在我們家,且姐夫的父親在某工廠當門衛。

對此,我妻特別不滿,並覺得,姐姐和姐夫住我們家,有情可原,但是,姐姐的公婆住我們家,算怎麼一回事?關鍵是,平日裏還搭夥在一起喫飯。

時間久了,我妻的抱怨越來越多。

在此情況下,我妻越來越煩躁,尤其在我妻生完二孩後,覺得家裏每天太吵吵,就試圖把姐夫的父母從我們家攆走。

因爲這件事,姐夫打了我妻,事發後,我父母還站邊我姐夫。導致我妻特別寒心。所以,妻一氣之下住回了孃家,並向我提出離婚。

與此同時,姐夫的父母也非常不高興,也搬出了我們家,並慫恿姐夫和我姐離婚。

現在,因爲姐夫對我妻動粗這件事,我以及姐姐的婚姻都危在旦夕。

怎麼辦?

木子李答讀者問:

個人覺得,在這件事上,你父母纔是最終的糊塗蟲。

結婚的時候,是答應房子拆遷後給你姐姐一套住房,但是,並不等同於讓你姐姐婚後就住在你們家。(你父母當時的心情可以理解:你姐姐結婚後,指定要租房住,反正你們家不差房,索性讓你姐姐住在你們家;每天做一個人的飯也是做,做很多人的飯,也是做,索性混在一起)。

人心終究是自私且貪婪的:你妻容得下你姐姐和你姐夫,但是容不下你姐夫的父母;按理說,你姐夫的父母在伺候完月子,就應該抽離,就算想在城裏打工,也應該自己租房,而不是繼續賴在你們家,但是,他們則覺得住你們家可以不用支付房租,省一分是一分。

從傳統層面講,你妻的抱怨沒毛病,你姐夫對你妻的暴打有過錯。

給你的建議:

現在,你姐夫一家已經從你們家搬了出去,你妻的目的也算達到了,所以,你需要藉機安撫你妻,先確保你婚姻的完整。至於你姐姐和你姐夫的婚姻,就看你姐夫的父母能不能覺悟到長時間住在你們家確實不妥了。如果你姐夫的父母沒有這點自知之明,你姐因此離婚,也沒有什麼遺憾。總不能因爲你姐沒有正式工作,就在你姐夫面前過於卑微。

提醒:嫁出去的閨女(除非獨生子女),最好不要蹭住孃家,否則,遲早會因爲生活瑣事激發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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