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前述報道中,知情人透露,男嬰家人策劃該事件的原因“系家庭矛盾”,事發後參與策劃者迫於社會壓力主動向警方說明情況。解決家庭矛盾,本有千萬種方法可以選擇,樂清這起事件中的母親卻選了可能是最不合適的一種:讓巨大的公共資源和整個社會的善心爲私事買單。

記者|王煜

閱讀提示: 信任和善心是容不得褻瀆的。而完善現行制度,嚴懲褻瀆者,刻不容緩。法治的規範和調整,並非人爲增加門檻,而是對公序良俗最好的呵護。

自編自導鬧劇不可取,公衆的信任和善心容不得褻瀆

周口涉事的4個月大男嬰

這幾天,周口“母親暈倒後4個月大男嬰被盜”一事在網絡上牽動了千萬人的心,許多名人也在微博轉發了尋人信息。經當地警方努力,孩子已於5月19日凌晨被找回。讓人沒想到的是,據《新京報》5月20日報道,知情人士稱,整個事件竟是孩子母親和親人一手策劃自導自演的鬧劇。

《新民週刊》記者今日(5月20日)下午聯繫了事發地周口公安局文昌分局以求證上述說法,該局辦公室一工作人員表示對這一情況不清楚。而該局之前公佈的對此案懸賞的公告中秦姓警官的手機一直處於無法接通狀態。記者發稿時,周口公安仍未就此在網絡上更新此事進展。

自編自導鬧劇不可取,公衆的信任和善心容不得褻瀆

周口公安目前對此事件最新的公開回應仍停留在5月19日的狀態。

在前述報道中,知情人透露,男嬰家人策劃該事件的原因“系家庭矛盾”,事發後參與策劃者迫於社會壓力主動向警方說明情況。目前,參與策劃的多人已被拘留,男嬰母親因尚在哺乳期暫未被處理,之後也將遭到法律制裁。

如果這些屬實,那如此情節,幾乎與2018年年底浙江樂清“11歲男孩丟失”如出一轍。那個男孩的母親因爲與丈夫感情不和,爲了“測試”丈夫對她和兒子是否關心,把兒子藏起來,然後報假警。4天后,鬧劇終於被警方識破。

自編自導鬧劇不可取,公衆的信任和善心容不得褻瀆

當年網友轉發的樂清11歲男孩“丟失”信息

這個母親“測試”的目的可能是達到了:孩子“丟失”後,其父心急如焚,懸賞50萬元尋找。然而,她也爲自己的愚蠢行爲付出了代價: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最高面臨3至7年的有期徒刑。如“周口男嬰被盜”確係編造,那麼策劃者同樣面臨法律的處罰。

不僅自作自受,他們也毀了自己的家庭,尤其是最無辜的孩子受害最深:那個11歲男孩心中將留下難以抹去的陰影,而那個男嬰還在學步之時就很可能將與母親分離。

自編自導鬧劇不可取,公衆的信任和善心容不得褻瀆

男孩和他的一家的生活都被其母報假警所累。

但受害最深的還不是他們,而是公共資源和整個社會的信任與善心!遇到這樣的報警,各地警方都是以大案要案的標準,第一時間抽調最精銳的警力全力偵破;這樣的力量本可以用在其他真正需要解決的事件上,然而卻被白白消耗了。爲了這些事奔走呼號的公衆更是在憤怒之後涼了心,下次如果遇到同類事件,到底還有多少人願意相信併爲之助力?那些真正急需幫助的人又該怎麼辦?

解決家庭矛盾,本有千萬種方法可以選擇,樂清這起事件中的母親卻選了可能是最不合適的一種:讓巨大的公共資源和整個社會的善心爲私事買單。如果這些肇事者只是說一句“我沒想到會影響這麼大”,恐怕並不能讓人信服。在見識之外,更值得反思的是他們的道德境界和守法意識。

其實,前一陣在網絡上發酵的“某相聲演員家屬疑似騙捐”以及之前發生的網絡騙捐事件,反映出來的也是相同的問題:遇到困難不是窮盡辦法自行克服,而是想當然地先拋給社會大衆。這種思想如果蔓延下去,整個社會的風氣都將變異。

“自導自演”的“孩子丟失”因爲報假警,驚動了警方,所以一般難逃應有的法律制裁;而像“騙捐”一類的人,在現行的法律法規框架之下,則很可能除了清退捐款、受到道德譴責之外,並不容易受到應有的懲罰。

信任和善心是容不得褻瀆的。而完善現行制度,嚴懲褻瀆者,刻不容緩。法治的規範和調整,並非人爲增加門檻,而是對公序良俗最好的呵護。

惟願此類事件的後續披露和處理,能爲公衆敲響警鐘,以儆效尤。惟願不要再有“狼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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