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戈隆東

猝不及防的傷害總是格外令人痛惜,比如斑馬線上的嚴重交通事故。

快評|可以譴責卻不該“人肉”,廣州天河造成13人傷的肇事司機丁某是誰?

5月21日8時50分許,廣州市天河區林和中路林樂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車輛闖紅燈並撞上行人及兩輛汽車,造成13人受傷,其中2人傷勢較重。目前,受傷人員已送往醫院救治,肇事司機丁某(女,45歲)已經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伴隨着事故視頻和圖片在社交平臺上的廣泛傳播,特別是現場的哀嚎聲、老人摔傷的畫面,更加刺痛公衆的內心。人們在祈禱傷者平安的同時,也更加憤怒於肇事司機丁某。

憤怒是應該的,是人們面對傷害時的一種自然反應。而將怒火對準肇始司機丁某也完全可以理解,她是這場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理應承受輿論的批評和法律的制裁。

但凡事都有一個度,網友可以憤怒,也可以斥責,但在事故原因尚在調查之中時,就將丁某的個人信息事無鉅細地曝光於網絡,則有泄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嫌疑。

丁某的姓名、職業、身份證號、聯繫方式、家庭住址、機動車駕駛證信息等,幾乎是與事故信息同時被網友扒出,並且不加任何處理就在各大社交平臺上發佈出來。可以說,一場交通事故讓丁某完全成了一個“透明人”。與此同時,現場羣衆的信息也被網友扒出,特別是那位被認爲是“碰瓷”的。

恰如一位網友所說:“一旦犯錯連祖宗十八代都會被人肉出來。”信息時代,如此龐大的人肉搜索能力,在滿足人們窺私慾的同時,也不免令人驚恐。這些個人信息從哪裏來的?又是如何被泄露的?掌握信息的單位部門有沒有“內鬼”?……倘若不重視、不加強個人信息保護,人們將變得毫無隱私可言,“人肉”這把刀也會傷害到更多的人。

因爲一場嚴重交通事故,丁某該受到譴責,但不該“人肉”她,她也不至於受到隱私權被徹底剝奪的懲罰。

【校對】吳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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