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史記•項羽本紀》記載,“項梁犯事入獄之後,託蘄縣的官吏曹咎寫信給櫟陽縣的司馬欣通關係,事情得以了結。也就是說,項梁一家在12萬戶豪富之列被遷往咸陽,是在秦始皇的眼皮底下,教項羽及項氏子弟讀書、習劍、學兵法,不慎犯事入獄。

項羽是楚國人,老家在下相縣,也就是今天江蘇省宿遷縣。江蘇在中國的東南沿海,而秦帝國的都城咸陽在西北的陝西西安,相距一千多公里。這點很重要,有助於揭開一個謎,一個2200年從來沒有人提起過的活命之謎:項羽是怎麼活下來的?因爲歷朝歷代,像項羽這樣世代爲楚將的人都是要被殺頭被滿門抄斬的。更何況擊敗項家佔領楚國的人,是被幾千年罵作暴君的秦始皇。項羽應該死於10歲那一年。

項羽10歲那年,公元前223年,秦將王翦攻破項燕組織起來的淮南防線。楚軍潰不成軍,項燕戰敗自殺,楚國滅亡。

項燕爲什麼自殺《史記》沒寫。也許是殺身成仁;也許是自知難逃一死;也許是羞愧於戰敗;也許是灰心絕望,都有可能。但是,有文字把《秦始皇本紀》中的“項燕遂自殺”翻譯成:項燕在王翦的逼迫下自殺。這樣一來,王翦成了殺人兇手。更有甚者,還有翻譯成“項燕被王翦殺害”。這未免過於偏向,對讀者有誤導作用。兩軍相對,生死由天。不存在誰殺害誰,誰逼死誰的道德評判。這種誤導要剔除。

假設項燕不自殺而是向王翦投降,他能保住性命嗎?以後人對秦始皇暴君,秦軍是殺人機器的誤導,似乎不能。即使項燕不自殺,秦始皇也會殺他。秦始皇不殺他,秦將王翦也會殺他。退一步講,即使秦始皇不是暴君,秦軍不是殺人機器,在那個時代,戰敗的將軍被殺被滅門是很普遍的事情。不用舉其它的例子,我們就看秦始皇本人。當造反軍滅亡了秦帝國之後,秦始皇的弟弟秦王子嬰,雖然用絲帶繫頸、駕素車白馬,捧着天子的印璽符節向劉邦投降,可是結果還是被項羽和劉邦斬首滅門,秦始皇一支從此斷絕了祭祀香火。

可是,歷史的事實卻是,除了項燕自殺外,項羽的家人卻都活了下來。項梁、項伯、項羽、項莊、項它,他們後來都成爲秦末戰亂的梟雄。

項羽是怎麼活下來的?是乘亂潛入民間,又得楚國舊地擁戴者的拼死保護,這才得以活命?這有點像戰國時期流傳下來的“趙氏孤兒”

我曾讀過一本寫項羽的書,鬧不清是小說還是歷史讀物,裏面就有類似“趙氏孤兒”一樣的感人故事。說王翦消滅楚國後,派人搜捕項羽。項家一個奴僕冒死救下了項羽。後來有人告密,這個奴僕又用自己的兒子替換了項羽,這才保住了項羽的性命。讀這樣的故事,不免憐惜於項羽的不幸,痛恨秦軍的殘暴。不過,這一說法顯然是文學創作,沒有史料根據。項羽也不具備趙氏孤兒的活命條件。趙氏孤兒趙武能夠活下來有很多優越條件:趙武是遺腹子,沒有人認識他;追殺趙武的人僅僅是晉國的一個大臣;屠岸賈假借王命,有很多人反對他;趙武的母親還是晉國當朝國君的姑媽。即使是這樣,如果不是一個無辜人家的孩子替換了趙武,趙武仍然沒有活命的機會。

項羽則沒有趙武這些優越條件。項氏是楚國的豪門項羽又已經10歲,許多人認識項羽,難以調包矇混過關;秦始皇一統天下,要殺項氏後人天經地義,誰敢反對?楚國崩潰,王公大臣自命難保,誰還顧得上他人?項燕既然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朝中一定會有仇家。上有君王詔令督辦,下有秦軍嚴查,外有官民指認,內有仇家協助,項羽還能活命嗎?顯然不能。

《史記•項羽本紀》有這樣一段記載,揭開了項羽活命之謎:

“項羽的叔父項梁曾經教項羽讀書習武學兵法。後來項梁因罪案受牽連,被櫟陽縣逮捕入獄。他請蘄縣獄掾曹咎寫信給櫟陽獄掾司馬欣說情,事情得以了結。後來項梁又殺了人。爲了躲避仇人,項梁帶着項羽逃到會籍郡的郡府所在地吳中縣。吳中縣有才能的士大夫,本事都比不上項梁。因此,每當吳中縣有大規模的徭役或大的喪葬事宜時,項梁經常做主辦人。項梁暗中用兵法來組織賓客和青年,藉此瞭解他們的才能。

“秦始皇遊會稽郡渡浙江時,項梁和項羽一同去觀看。項羽說:‘那個人,我可以取代他。’項梁急忙捂住他的嘴說:‘不要胡說,要滿門抄斬的!’但項梁卻因此而感到項羽胸有大志,很不一般。”

上述文字透露出四點信息:

第一,楚國滅亡之後,項家的生活不錯,很自由。

根據時間推算,楚國滅亡項燕自殺時,項羽10歲。項羽學習兵法不同於學《三字經》,不理解可以死記硬背,學兵法需要有足夠的理解能力。據此我們推斷,項梁教項羽學習兵法的時間,應該是在項燕戰死楚國滅亡以後。這說明楚國滅亡後,項家生活不錯,仍可以自由地讀書、習武、學兵法。這個推測得到了《史記》其他篇章的佐證:秦始皇消滅六國之後,沒有對六國的王族和將軍大臣進行追殺和監禁。

比如《史記•留侯世家》對張良的記載:

“留侯張良,他的先人是韓國人。祖父開地,做過韓昭侯、宣惠王、襄哀王的相國。父親平,做過釐王、悼惠王的相國。悼惠王二十三年,張良的父親平去世。張良的父親死後二十年,秦國滅亡了韓國。張良當時年紀輕,沒有在韓國做官。韓國滅亡後,張良家有奴僕三百人,弟弟死了卻不安葬,而是用全部財產尋求勇士謀刺秦王,爲韓國報仇,這是因爲他的祖父、父親做過五代韓王之相的緣故。”

上述文字顯示,秦始皇消滅韓國後,沒有將做過韓國五世宰相的張良家斬首滅門,甚至沒有沒收財產。張良家還有奴僕300人,還可以在家策劃刺殺秦始皇的行動,而且這個行動後來還真的實施了。

《史記•田儋列傳》也記載,秦始皇消滅齊國後,同樣沒有把齊王滿門抄斬。齊王的族人田儋仍然過着使奴喚僕的奢華生活。

第二,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曾下令把全國的豪富12萬戶遷往咸陽,項氏家族也在此列。得出這樣結論的依據是項梁被捕入獄這件事。

《史記•項羽本紀》記載,“項梁因罪案受牽連,被櫟陽縣逮捕入獄。他請蘄縣獄掾曹咎寫信給櫟陽獄掾司馬欣說情,事情得以了結。”

櫟陽縣屬於秦始皇統一中國前的諸侯秦國,位置在秦國都城咸陽東北50公里處。而項氏老家下相縣在江蘇宿遷,相距一千多公里。項梁如果在家鄉犯事,不歸櫟陽縣管轄。如果有人犯罪項梁是同謀,也不應該由櫟陽縣往返兩千多公里抓捕項梁,而應該由當地的下相縣抓捕。所以,項梁應該是在櫟陽縣或者咸陽犯事被抓。

項梁在家教導項羽等子弟讀書、習劍、學兵法,怎麼會跑到一千公里以外的地方犯事?

合理的解釋是:這個時候,項氏家族不是居住在下相縣,而是居住在咸陽,或者離咸陽不遠的櫟陽縣。也就是說,項梁一家在12萬戶豪富之列被遷往咸陽,是在秦始皇的眼皮底下,教項羽及項氏子弟讀書、習劍、學兵法,不慎犯事入獄。

第三,秦始皇平定楚國後,沒有像歷史上的戰勝者那樣,把戰敗的楚國人貶斥爲秦國人的奴隸,而仍然是讓楚國人自己爲官,管理楚國。

《史記•項羽本紀》記載,“項梁犯事入獄之後,託蘄縣的官吏曹咎寫信給櫟陽縣的司馬欣通關係,事情得以了結。”

項梁爲什麼千里迢迢託蘄縣的曹咎,再讓曹咎千里迢迢去給櫟陽縣的司馬欣通關係?說得通的解釋是:項梁在秦國地界人地生疏,沒有人可以通關係;而在楚國地界經營多年,可能當年有恩於楚國人曹咎,萬般無奈,只好這樣不遠千里。

獄掾是一個很小的官吏。楚國人的曹咎給秦國人的司馬欣一封書信,司馬欣便欣然放人,說明當時秦國人對楚國人沒有歧視。之所以能如此,必定是來自於秦始皇的明確旨意或行爲示範。

關於這方面的例證還能從《史記•高祖本紀》等史籍中得到佐證。

秦始皇平定楚國後,楚國人劉邦、蕭何、曹參等都能夠在當地爲官。蕭何還因爲業績突出,差一點就被秦帝國的御史提拔到中央工作。這說明秦始皇對佔領的楚國人是一視同仁的。

第四,秦始皇對遷往咸陽12萬戶諸侯六國的豪富,沒有管制和監禁。這些人可以自由地離開咸陽,回到舊國故地。《史記•項羽本紀》的記載可以爲證,“項梁後來又殺了人,爲了躲避仇人和處罰,他和項羽一起逃回楚國地界的會稽郡府吳中縣。”

項梁回到楚國舊地後,沒有隱姓埋名,而是大模大樣地住在會稽郡的郡府,並廣爲結交士大夫,網羅子弟。還協助官吏組織大型的民工徭役,操辦縣內大型活動。項梁這樣的人物離開咸陽,沒有受到官方的追查和通緝,說明其行動自由;在楚國舊地吳中縣出現,也沒有受到會稽郡和吳中縣盤查和逮捕,還和當地官府和豪傑密切交往,拋頭露面。這說明秦始皇對這樣的豪門並未特別的監管。會稽郡和吳中縣也沒有因爲項梁這樣的舊貴族身份而對他加以限制和打壓。

至此,項羽爲什麼能活命的謎團解開了:因爲秦始皇的仁慈。

秦始皇根本就沒有想要斬草除根殺項燕的後人。不僅如此,甚至沒有貶其爲庶民,或將其充軍流放。而是允許他們保留財產,富足生活,自由往來。說秦始皇是項羽及項家的再生父母,一點也不過分。

然而,秦始皇的仁慈得到的回報是什麼呢?是項氏宗族和項羽的感恩戴德,或知足常樂嗎?

不是!是仇恨。刻骨的仇恨!

項羽的忘恩負義教育了劉邦。所以劉邦這個孫子得勢之後,一定要把項羽等人包括有能耐的功臣都殺乾淨,然後假麼日鬼地弄幾個人給你看墳掃墓,你還得感恩戴德。那些對秦始皇知恩不報忘恩負義的齊楚燕韓趙魏等六國貴族,包括陳勝、吳廣,也都在那場戰亂中被別人或自己人砍下了腦袋屠滅了三族。包括張良,剛一死他的兒子張不疑就被一個“不敬”的罪名抄沒家產掃地出門。這之後中國歷史上對敵人對盟友總是要斬草除根,我總覺得跟項羽及六國貴族對秦始皇忘恩負義造下的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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