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总以为能侥幸躲过!“老赖”感叹:案子不结,我永无宁日!
摘要:翟某某回到其家中,本以为“这事就算过了”的翟某某万万没想到,一周后也就是5月16日,罗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又一次“约谈”了自己,在板桥中心法庭,执行干警不厌其烦地给翟某某分析,不履行生效判决将要面临的后果,这次,受过“教训”的翟某某,当天主动履行1万元,并承诺自6月起,每月主动偿还2000元,翟某某父亲也自愿为上述承诺做了担保。但是,贷款到期后,翟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诉诸至罗平法院。
“我知道错了,
被拘留之前,
我以为能侥幸躲过;
被拘留时,
我以为挺过就完事了;
现在我明白了,
案子不结,我将永无宁日。”
5月16日,在结束15天拘留所生活的翟某某,又一次被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约谈”后,心态崩了,最后表示认清形势,彻底妥协…
案件详情
2013年,因做生意需要,被告翟某某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罗平县支行申请贷款50000元,之后,双方签订农户借款三年期可循环贷款合同,同时张某某作为担保人为翟某某的贷款提供担保,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放贷。但是,贷款到期后,翟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诉诸至罗平法院。
罗平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
借款人翟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偿还中国农业银行罗平县支行贷款本息6万元,由借款担保人张某某对该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生效后,罗平法院决定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翟某某、张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二被执行人10日内履行还款义务。
并查明:
借款人翟某某月收入3000余元左右,无固定职业;担保人张某某有固定职业,月收入7000余元,但因多件其他执行案件,工资已被冻结,扣划后本案能分配金额较少。
2019年3月19日
除张某某工资被冻结扣划外的一小部分外,翟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干警再次责令翟某某于15日内缴纳3万元到法院,翟某某置若罔闻。4月24日,罗平县人民法院作出对翟某某处以拘留15日的决定。
拘留15日
!!!
拘留期满后
翟某某回到其家中,本以为“这事就算过了”的翟某某万万没想到,一周后也就是5月16日,罗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又一次“约谈”了自己,在板桥中心法庭,执行干警不厌其烦地给翟某某分析,不履行生效判决将要面临的后果,这次,受过“教训”的翟某某,当天主动履行1万元,并承诺自6月起,每月主动偿还2000元,翟某某父亲也自愿为上述承诺做了担保。事后,翟某某舒了长长的一口气,才有了文章开头的感叹。
提醒
随着社会诚信体系的不断完善,法院对拖欠贷款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强。在这里小编也要提醒:
广大贷款户
一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要求,
及时还款,
以免造成信用缺失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注:本文中“老赖”特指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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