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最大非法吸存案獲二審宣判 華氏集團原總裁被判有期徒刑3年

21世紀經濟報道 21財經APP 陳紅霞 武漢報道

華氏集團曾非法吸存43億元。

5月23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此前備受關注的華氏集團“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件已獲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

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書》顯示,華氏集團已通過處置旗下房產償還了全部的非法集資款。截止2018年1月31日,被告單位雙龍某公司已籌集涉案全部集資款本金共計人民幣24.1566億元,並自願向集資參與人返還集資款項合計人民幣22.9882億元,尚未領取集資款合計人民幣1.1685億元。

“華氏集團趕上了武漢房價上漲的好時光,通過變賣旗下房產,增值的部分已足以償還相關債務。”湖北某律所執業律師吳承(化名)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稱,出事之後華氏集團旗下的核心資產通過引進上海陽光城集團接盤,以37.63億元、溢價125%接盤了一個爛尾樓盤資產,回籠兌付資金。

2011年-2015年期間,華氏集團及其關聯方通過房產出售、基金、P2P平臺等三個項目合計非法吸收公衆存款43.38億元,其中被抓時未兌付的約24億元。

2011年10月至2015年11月期間,雙龍某公司爲解決其位於武漢市江漢區香港路的中華城項目(下簡稱中華城項目)資金週轉問題,以包租返利、到期回購的方式利用中華城項目吸收社會公衆資金,截至2015年11月,雙龍某公司共向2000餘人銷售、轉讓地上、地下物業(商鋪)4060套,非法吸收資金金額共計人民幣9.44億餘元,其中未兌付資金共計人民幣9.34億餘元。

2012年9月,爲解決雙龍某公司、華氏地產集團等企業資金不足問題,相關人員通過武漢滙豐聯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設立深圳市匯朋聯銀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來設計私募基金產品,並先後通過武漢財富基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武漢基石資本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作爲平臺銷售上述私募基金,向社會公衆吸收資金。截至2015年11月,非法吸收資金合計人民幣21.41億餘元,涉及8900餘人,其中未兌付資金合計人民幣13.28億餘元,涉及6900餘人。

此外,2014年7月,相關人員利用互聯網開展金融業務以非法吸收社會公衆資金,虛構債權轉讓標的並承諾按規定的年化收益給予投資者固定回報的方式,向社會公衆吸收資金。截至2015年11月,非法吸收資金共計人民幣12.52億餘元,涉及9300餘人,其中未兌付金額人民幣1.53億餘元,涉及1600餘人。

根據法院判決,涉案的26名被告人全部判了緩刑,其中,華氏國際(控股)集團原總裁李某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其他25名被告被判兩年至三年左右。法院方面表示,減輕判決主要因爲華氏集團償還了全部的非法集資,並且有自首情節。

責任編輯:賈振飛 203186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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