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車頂玩偶展示個性埋下隱患

繪製/高嶽

法制網記者 戰海峯

蜘蛛俠、鋼鐵俠、超人、孫悟空、葫蘆娃等,或“站”或“坐”,造型各異,一段時間以來,粘掛類似玩偶的車輛越來越多地行駛在道路中,吸引着行人、車輛的注意力。

然而,在彰顯個性的同時,這類行爲潛在的安全隱患已經越發引起公衆的關注。近日,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開展整治車身違法粘掛玩偶專項行動,針對性加大路檢路查現場執法力度,對違法粘掛玩偶的行爲進行查處、教育,現場消除安全隱患。

在類似行爲火爆的背後,隱藏着怎樣的安全隱患?違反了哪些相關法律法規?又反映出參與者怎樣的心態?近日,《法制日報》記者走上重慶街頭對粘掛玩偶行爲進行了採訪,並邀請法律和心理專家予以探討。

一天糾正車頂粘掛玩偶行爲近80起

今年4月10日上午10時左右,一輛橘黃色的摩托車飛馳在楊家坪商圈環道,後備箱右上角坐着一個蜘蛛俠玩偶,上身前傾、單手握拳,彷彿下一秒就要從車上跳下來拯救世界。

九龍坡區交巡警支隊摩巡大隊副大隊長唐志強發現後立刻跨上停放在一旁的警用摩托車,朝着橘黃色摩托跟去。

不一會兒,兩名垂頭喪氣的年輕人跟着唐志強將車移到路邊,他們正是這輛“載着蜘蛛俠”的摩托車車主。

“你爲什麼要在車頂安裝玩偶?”唐志強問。

“‘段友’玩段子嘛,這個掛着也很好看,好多人都在掛這個。”車主小劉回答道。

據小劉介紹,自己是某搞笑娛樂社交平臺的資深“段友”。“段友”之間還有一個微信羣,裏面百十號人,段子玩得好的人,將會得到由羣主親自送出的車頂玩偶。

小劉的“蜘蛛俠”就是這麼來的,但他不知道這種行爲會給交通安全帶來隱患。

“這些車頂玩偶都是被強力膠粘在車頂上的,時間一長,膠水粘性下降,在行車過程中極易脫落,周邊車輛駕駛員可能會因爲突然掉落的玩偶影響到正常行駛而造成交通事故。”唐志強指着玩偶底座和車身間連接處告訴小劉。

“此外,這些車外掛飾物往往造型誇張,色彩鮮豔,可能會分散其他駕駛人的注意力,引發追尾或者剮擦事故。你看你這個蜘蛛俠,這麼逼真,萬一後面的覺得這個蜘蛛俠好看,多看兩眼,那兩眼極有可能就是一次交通事故的導火索。”唐志強補充說。

“我以前不知道是違法的,也不知道有這麼大的安全隱患,現在知道了,不會再掛了。”說着,小劉主動取下坐在後備箱頂的蜘蛛俠,塞進摩托車座的格子裏。

處理完這起違法事件,唐志強告訴記者:“像小劉這種還算是‘收斂’的,前幾天被查處的一名駕駛員行爲才令人瞠目結舌。”

據介紹,當天交巡警正在路口執法,見一輛頂着“一坨”五顏六色的不明物體的汽車駛來,定睛一看,原來是7個形態各異的葫蘆娃。

“爲什麼要粘貼這麼多葫蘆娃?”交巡警上前詢問。

駕駛員的回答令人哭笑不得:“集齊7個葫蘆娃可以召喚神龍。”

“只可惜神龍沒召喚到,倒是把我們交巡警召喚來了。”唐志強說,我們要求他立即消除安全隱患,將7個葫蘆娃拆下來。

鑑於是初犯,且未造成其他危害後果,民警只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據統計,專項行動當天,重慶全市總共糾正車頂玩偶違法行爲近80起。

車頂玩偶火爆網店月銷過萬

除了像小劉這種資深“段友”是得到的獎勵外,路面上私家車車頂上的玩偶大多是在網上購買的。

記者登錄淘寶網,以“車頂玩偶”爲關鍵詞檢索發現,售賣車頂裝飾玩偶的商家多達幾千家,除了蜘蛛俠外,還有蝙蝠俠、超人、各類卡通公仔、花草等車頂擺放物,價格也從十幾元到百餘元不等,其中銷量最好的一家已經有2.3萬人付款。

隨意點進一個商家,賣家對於玩偶的賣點描述爲“安裝之後個性十足,回頭率滿滿”。在介紹頁面,賣家以車身玩偶爲主角,畫了很多小漫畫:“嘀嘀嘀,啤酒小龍蝦,‘段友’是一家。”

從多達3萬餘條的買家評論中,記者發現,大多數人的購買理由是“拉風”“酷”,其中不少人是“抖音”“內涵段子”的用戶,更有人在評論裏對起了“暗號”。

隨後,記者以買家身份與某售賣玩偶的商家聯繫。

“玩偶是什麼材質的?會很重嗎?”

“玩偶是毛絨布藝材質的,以進口PP棉填充,很輕巧。”

“這種玩偶有掉落的風險嗎?”

“玩偶底座用膠是3M汽車專用雙面膠,一般來說不超過時速120公里不會有問題,也有不少車主反饋說開到時速150公里也沒問題。”

“但是客觀因素有很大影響,例如風大雨天,建議行駛高速時拿下來。”店主補充。

“車頂裝玩偶會不會觸犯交通法規?”

“不同地方交通制度規則嚴格程度不一樣,主要看當地執法的嚴格程度。”

就玩偶高速行駛是否有掉落風險,又涉嫌違反哪些法律法規呢?記者採訪了重慶市交巡警總隊法制支隊副支隊長蔡華東。

“即便樓房外牆上用水泥貼的牆磚,貼久了都可能掉落,更別說是高速行駛狀態下的玩偶。”蔡華東告訴記者。

蔡華東表示,目前許多駕駛員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不夠了解,也沒有意識到這種行爲會造成很大的交通安全隱患,所以目前重慶對於初犯駕駛員,一般都是進行勸導、批評教育,對於屢教不改的才罰款、扣分。

“對拒不糾正錯誤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處以記兩分、罰款50元的處罰。”蔡華東介紹。

在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黃錇看來,車頂粘貼玩偶除了妨礙安全行車,還屬擅自改變車輛外形特徵的違法行爲。

“這種行爲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1項:‘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公安部第124號令《機動車登記規定》第57條也有相關規定:‘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黃錇說。

年輕人展示個性但應有底線

對於車頂玩偶的火爆,重慶師範大學心理系教授周小燕有自己的看法。

她認爲,在車身粘貼玩偶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是個性展示,不少車主將愛車作爲個性展示的工具,以在車身粘貼玩偶的方式來彰顯自我與別人的不同;另一個原因就是某些高效娛樂社交平臺以及短視頻的風靡引發人們的跟風。

“這是一種亞文化。”周小燕說,因爲網絡發達,人們各式各樣的愛好,主流的、非主流的,都能在網上找到支持者。以前是孤單的個體,現在在網上找到了自己的“圈子”,並把虛擬空間的凝聚力鏈接到現實。

周小燕說:“就像小劉,對他來說車身玩偶承載了他對‘段友’身份的認同感和榮譽感。這是他們的內部識別標誌,小劉將玩偶掛出來,帶着一種隱祕的喜悅和優越感。”

重慶市心理諮詢師協會祕書長童新告訴記者:“據我瞭解,做出這種行爲的駕駛員一般是年輕人,這個羣體的人具有好奇心強、從衆心理強等特點,他們的生活受到外界的影響大。”

“此外,這個年齡段的人的自我安全意識不足,且有一種僥倖心理。當他們的自我需求以及好奇、標新立異、想出衆、想引人關注的心理佔主導時,對於自我安全就有一種僥倖心理,安全已經不是他們重點考慮的問題了。”童新表示,這個年齡階段的人更需要自我個性展示,需要別人對他的關注,在車身粘貼玩偶,有種博眼球的想法在裏面。

“但是什麼都大不過法律。”周小燕強調,安全和法律纔是現實生活的通行證。

談到該類行爲可能引發的交通事故以及相應的責任追究,重慶翰墨律師事務所主任黃莉告訴記者,該類行爲除了屬交通安全違法行爲外,如果由此造成交通事故,玩偶脫落汽車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黃莉表示,作爲粘貼玩偶汽車車主,有責任和義務管理好自己的物品,其將玩偶粘貼到車身,最後玩偶脫落引發交通事故,導致其他車輛損失,證明其自己的物品保管不善,存在過錯,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由此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當然承擔責任大小要根據該行爲對引發此次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黃莉說,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黃莉認爲,如果因玩偶的脫落引發交通事故,且其他車輛系正常行駛,並盡到了自己的注意義務,也採取了合理避讓,那麼所有責任應由玩偶脫落車輛承擔。如果其他車輛有違法行駛行爲,事故發生前未盡到自己的注意義務,事故發生時未採取合理避讓,根據各自行爲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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