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酒:適當加溫後飲用,口味倍佳,但是究竟多爲溫度爲宜,還沒有人做過系統研究。古代用注子和注碗,注碗中注入熱水,注子中盛酒後,放在注碗中。近代以來,用錫制酒壺盛酒,放在鍋內溫酒。一般以不燙口爲宜,這個溫度約爲45-50左右。

白酒:一般是在室溫下飲用,但是稍稍加溫後再飲,口味較爲柔和,香氣也濃郁、邪雜味消失。其主要原因是,在較高的溫度下,酒中的一些低沸點的成分,如乙醛、甲醇等較易揮發,這些成分通常都含有較辛辣的口味。

葡萄酒:不同的葡萄酒適宜的飲酒溫度有所不同。

白葡萄酒和桃紅葡萄酒爲8-12;香檳酒、汽酒和甜型白葡萄酒爲6-8;新鮮紅葡萄酒爲12-14;陳年紅葡萄酒爲15-18。

啤酒:啤酒是一種低酒度的飲料酒,較適宜的飲用溫度在7-10之間,有的甚至在5左右。如果喝黑啤酒,溫度更低些,較爲流行的做法是將酒置於冰箱內凍至表面有一層薄霜時纔拿出來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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