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然而問題在於,由於馬克思的唯物史觀強調自身的理論任務是對社會歷史規律的科學認知,一旦“真正的共同體”關涉到價值判斷,就不可避免地使得唯物史觀視域下的“真正的共同體”直接牽涉到道德判斷的規範性難題,即“真正的共同體”這一命題究竟是事實性判斷還是規範性判斷。當馬克思說共產主義就是“人以一種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說,作爲一個完整的人,佔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質”時,當他提到共產主義“是從各個真正的個人的觀點出發的,那個離開了個人就會引起他反抗的共同體纔是人的真正的共同體,是人的實質”時,他顯然不僅是從一種認知性的事實層面上來討論“真正的共同體”,而是同時蘊含了一種規範性的評判維度。

劉培功 晏擴明:馬克思“真正的共同體”思想之規範性解析

馬克思的共同體思想是馬克思政治哲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真正的共同體”作爲馬克思共同體思想中的核心概念,既是對現實的“虛幻的共同體”的批判,也是對未來共產主義社會條件下的人類共同體形式的概括和總結。事實上,馬克思的唯物史觀恰恰是融貫地將事實與價值之間的理論鴻溝綜合起來才得以完成的。這種綜合得益於其歷史主義的理論立場:一方面,馬克思將規範性價值的事實基礎奠基於其所處的歷史條件之上,否定一種抽象的獨立於歷史之外的道德規範;另一方面,在馬克思那裏,特定歷史條件下的規範性價值是確定的,是可以通過認知把握的事實。

“真正的共同體”的規範性難題

馬克思在其著作中不止一次地將“真正的共同體”與人的本質的實現、人的真正自由的實現以及人的自我實現等聯繫在一起,他一方面指出,“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類的本質”,另一方面又指出“人的本質是人的真正的共同體”。由此觀之,“真正的共同體”必然關聯於“自由”這一價值。這就使得“真正的共同體”同時也應當是“自由人的聯合體”,前者爲後者做出了概念上的理論鋪陳。然而問題在於,由於馬克思的唯物史觀強調自身的理論任務是對社會歷史規律的科學認知,一旦“真正的共同體”關涉到價值判斷,就不可避免地使得唯物史觀視域下的“真正的共同體”直接牽涉到道德判斷的規範性難題,即“真正的共同體”這一命題究竟是事實性判斷還是規範性判斷。如果“真正的共同體”是一個事實性的判斷,它還能夠同時成爲規範性的價值判斷嗎?

依照艾林·伍德及其支持者們的觀點,由於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的科學性質,其必然要求從歷史規律的必然性上去闡述共產主義,而不是要對共產主義的實現進行規範性的應然評判。一方面,這種將事實性與規範性對立起來的觀念確實符合自休謨以來的一種知識傾向,即把事實判斷視爲對事物做出的科學上的真假判定,而把規範性的價值判斷視爲非科學的情緒表達。另一方面,這種觀點實際上也延續了那些反對馬克思具有一種道德哲學的一貫認知,這類思想家們往往從馬克思最直白的文本出發去尋找馬克思的反道德性論述。例如,在《道德化的批評與批評化的道德》中,馬克思就指出道德在階級鬥爭中是無用的;在《民主的泛斯拉夫主義》中,恩格斯又指出,馬克思認爲道德在民族鬥爭中是無用的。如果上述觀念是成立的,那麼作爲共產主義的共同體形式——“真正的共同體”必然是一個合規律的事實性命題,而不是一個應然的規範性命題。

然而,隨着政治哲學的當代復興,越來越多的思想家開始認爲,“描述性和分析性的科學認知活動與規範性的價值判定活動之間並不存在強制性的排斥關係”。例如,艾薩克就指出:“政治哲學家往往先提出一種終極目標或價值,然後再描述實現此目標的最佳手段……前者嚴格說來是規範活動,而後者則是科學判斷。”由此來看,事實與價值之間的鴻溝並非如休謨傳統所認爲的那樣是不可逾越的。事實上,政治哲學正是對事實與價值的一種綜合。從政治哲學的視角出發來看待“真正的共同體”這一命題,即便其是作爲一種在唯物史觀之下具有科學性的合規律判斷,它也仍然可以擁有相應的規範性維度。

但是,真正澄清馬克思“真正的共同體”所具有的規範性維度仍然是一個重大的理論挑戰。因爲,馬克思本人的確缺少對“真正的共同體”的規範性價值的正面闡述,甚至有些馬克思的文本還被視爲對一切道德價值和倫理價值的拒斥與反對,這在一定程度上爲論證馬克思的“真正的共同體”思想真的具有一種規範性層面的理論內涵帶來一定的困難。因此,對馬克思的“真正的共同體”思想所具有的規範性維度作出闡釋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意義。

“真正的共同體”的 規範性維度

當我們理解馬克思的政治哲學概念時,“我們不能僅僅拘泥於馬克思的用詞本身,而是着眼於其詞語所表達的含義和詞語與其整個理論的有機聯繫”。因此,即便是在馬克思的文本當中存在着大量的“反道德”論述,我們仍然不能因此就斷言馬克思的哲學當中完全沒有政治哲學和倫理學所訴求的規範性維度。

當馬克思說共產主義就是“人以一種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說,作爲一個完整的人,佔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質”時,當他提到共產主義“是從各個真正的個人的觀點出發的,那個離開了個人就會引起他反抗的共同體纔是人的真正的共同體,是人的實質”時,他顯然不僅是從一種認知性的事實層面上來討論“真正的共同體”,而是同時蘊含了一種規範性的評判維度。在馬克思看來,人的自由的實現和“真正的共同體”的實現應當是一致的,個人與“真正的共同體”的價值應當是統一的,對於“真正的共同體”生活的嚮往和追求不能因爲歷史各個階段的共同體的“虛假性”和不完備性而放棄。對此,馬克思一再強調“人的本質是人的真正的共同體”。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關於共產主義的說明實際上就是從規範性維度上來論述的,他說道:“共產主義……作爲完成了的自然主義,等於人道主義,而作爲完成了的人道主義,等於自然主義,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間、人和人之間的矛盾的真正解決,是保存和本質、對象化和自我確證、自由和必然、個體和類之間的鬥爭的真正解決。”在共產主義之下,人向自身的真正復歸,是通過“對人的本質的真正佔有”實現的,亦即在“真正的共同體”當中得以實現的。

由此觀之,“真正的共同體”對人的價值的自我實現而言應當是必要的。雖然過去的各個歷史時期的共同體形式都存在着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是人對共同體本身的需要卻是不變的。共同體作爲人的生存狀態和存在場域,一直伴隨着人的自我實現和追尋自由之路。因此,人類最終仍然要訴諸“真正的共同體”的生活方式。在此基礎之上,“真正的共同體”的價值訴求也應當與人的本質的自我實現訴求相一致,更應當與人的自由相統一。可以說,在馬克思那裏,“真正的共同體”是以人的本質追求爲基礎的,是隨着人的本質的實現而逐漸形成的,並且這種本質是根植於人的根本需求和共同生活願望的。儘管在許多社會學家看來,共同體與個人的價值是相沖突的,但是依照馬克思的“真正的共同體”的思想來看就會發現,個人對於自由價值的追求其實僅僅是與現階段的生產條件及其所有制形式相沖突,這種衝突是現階段的共同體形式缺少實現人的真正自由的物質基礎和現實條件導致的,並非是由於共同體的價值與人的自由本質的衝突。這正是馬克思的“真正的共同體”思想所要表達的對於共同體價值的規範性訴求。在這個意義上,“真正的共同體”顯然不是在討論事實上已然先在了的共同體,而是在指涉一種共同體的應然形式。

總之,正是由於馬克思是“在規範性理論與認知理論相結合的基礎上討論問題的”,他“才能跳出封閉的理性主義立場”。因此,對“真正的共同體”進行事實性與規範性的雙重把握,才能夠真正符合馬克思一貫的歷史主義立場。只有消除事實與價值之間的理論鴻溝,才能真正解讀出“真正的共同體”所具有的現實意義。只有闡明“真正的共同體”所具有的規範性維度,才能夠對馬克思“真正的共同體”思想進行全面的把握,進而從現實出發理解現有的共同體形式的發展方向。

(作者單位:天津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南開大學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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