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为加强全省河湖采砂管理、促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近日,我省新一轮“五河一湖”采砂规划已正式实施。新的一轮规划期为2019年至2023年,跨时5年,规划的84个可采区避开了江豚保护区,并规定在鄱阳湖每年的禁渔期禁止采砂。

据了解,我省的“五河一湖”指的是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以及鄱阳湖,涉及我市境内的河、湖为赣江、修河以及鄱阳湖。根据新一轮采砂规划设置的可采区域,可采区年度采砂总量以全省控制,确定规划可采区84个,面积83.61平方公里,规划河道总长1457.1公里,年控制开采量为7120万吨,控制采砂船舶数192艘。

鄱阳湖禁渔期禁止采砂 江西新一轮“五河一湖”采砂规划正式实施

采区分区规划主要包括禁采区规划、可采区规划和保留区规划。根据规划,赣江可采区规划河道总长621公里,涉及永修县等16个县(市、区),范围为自赣州市赣江章、贡水汇合口(八境台)以下至永修县吴城河口的赣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河长502.6公里;以及赣江尾闾三条分支河道中支、南支和北支,河长118.4公里。修河可采区规划河道总长126.1公里,涉及永修县、庐山市等3个县(市、区),范围为自修河柘林大坝以下至吴城河段和潦河万家埠大桥至永修县山下渡出口。

此次对于鄱阳湖可采区域的规划范围为环鄱阳湖各河道出口以下至湖口入长江之间水域。各河出口分别为赣江吴城出口、抚河三阳出口、信江瑞洪和乐安村出口、饶河龙口出口、修河吴城出口、抚河故道熊家村出口、博阳河共青垦殖场出口、西河独山出口,涉及永修县、庐山市、濂溪区、湖口县、都昌县、共青城市等11个县(市、区)。目前,鄱阳湖大型珍稀水生动物主要为长江江豚,因此本次规划还明确规定可采区的设置避开了江豚保护区,对接近重要水生动物越冬场的可采区规定在开采中应远离越冬场地或在越冬期间禁止开采。此外在鄱阳湖每年的禁渔期,采砂工作将被禁止。(浔阳晚报记者 黄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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