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房子拆遷,要錢好還是要房子好,有什麼道理嗎?

是選擇要房子或者要拆遷補償款,要視情況而定。如果,除現有民宅外,沒有其他房產的話,建議選擇房屋補償。如果你家拆遷之前有幾套房子能滿足居住的話,建議選擇要拆遷補償款,畢竟房子已足夠居住,可以拿拆遷款進行理財、者投資或者改善生活水平。或者拿拆遷款進行購買商品房。

土地出讓方式是土地使用權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種方式,同時也是土地資產處置的一種方式。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土地使用者向國家購買的一種財產權,土地使用者不僅可以佔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還可以獨立支配和處置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有協議、招標和拍賣三種形式。居住使用年限最長不能超過70年。

一般在徵收補償協議中都會提供這兩種方式,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要依法經過房產評估程序,經過合法的評估後,依據評估的房屋價值進行補償,被徵收人與徵收部門簽訂徵收補償協議。同時,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

棚改貨幣化自由,但推高房價,也要較強的理財能力。棚改貨幣化也就是拿錢補助,一次性付款,這是目前拆遷補償最主要的形式。它的優點在於簡單便捷,拆遷戶談好價格之後,直接收款就可以了,不用擔心後期補償款不到位、安置房進度等。拆遷戶拿到錢後可以自由處置,選擇理財或者重新購買住房等。

現在拆遷,都是由政府出面來進行。有兩種方式安置,一種是產權安置,就是拆掉你原來的老房子,用新建的產權房安置你。另一種是貨幣化安置,也就是政府出錢把你的老房子(產權)買斷,一次性給你付清全款,你拿錢走人。具體哪種方式划算,得看你的房子有沒有產權了。如果你是公房的話,一般都是產權交換,就是由政府用新建的房子安置你,那樣除了你有房子居住,還有一筆補償款。

一般而言,對於城市而言,會分爲貨幣補償與房產置換,或者是原地回遷。不過,更有一些區域,會有更優惠的方案,例如房產置換還會額外補貼一些貨幣,或給房產安置者的過渡安排。然而,對於選擇貨幣補償還是房產置換,歸根到底要看地區,如果在一線城市或二線城市熱門區域,建議要房子爲好,因爲房子增值速度是最快的。

選擇貨幣補償方式則可以實實在在的把補償款拿到手,但是面對房價的波動,可能到手的補償款支付不了與先前房屋等同面積的新房。再有,徵收方可能會有拖欠補償款等情形出現。總之,兩種補償方式都有一定的風險,對於是要貨幣補償還是產權置換,被拆遷人要根據自身的情況考慮清楚,每個人的實際情況不同,故而做出的選擇也不同。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