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已註銷支付牌照28張,集中存管備付金995億

4月26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下稱“支付清算協會”)發佈的《中國支付清算行業運行報告(2018)》(下稱《報告》)顯示,從首次發放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牌照算起,中國人民銀行共計發放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牌照271張,註銷28張。

《報告》分析指出,央行對於不事經營、嚴重違規以及存在其他問題的支付機構,通過業務調整、業務合併、不予續展等方式,令其退出支付服務市場。

據不完全統計,從2012年到2017年初,全國累計有13家非銀行支付機構因違反客戶備付金相關管理規定被處罰,最高罰款金額近3000萬元。

2017年1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了《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規定將第三方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由央行統一監管,支付機構不得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

2017年12月,央行還發布了《關於調整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要求非銀行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

上述《報告》指出,備付金集中存管之前,非銀行支付機構往往以本機構的名義,在多家銀行開立賬戶分散存放客戶備付金。由此帶來多方面的風險,一是部分非銀行支付機構挪用客戶備付金的風險。二是非銀行支付機構通過在各商業銀行開立的備付金賬戶辦理跨行資金清算,超範圍經營,變相行使央行或特許清算機構的跨行清算職能。甚至有非銀行支付機構藉此便利爲洗錢等犯罪活動提供通道,也增加了金融風險跨系統傳導的隱患。三是客戶備付金的分散存放,不利於非銀行支付機構統籌資金管理,存在流動性風險等等。

而從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建立以來,備付金交存比例從20%左右將逐漸提高至50%左右。

《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底,已實現集中存管的備付金達994.90億元。

此外,支付清算協會副祕書長潘松亦在會上強調,2018年行業仍將快速發展,“中國支付”影響力持續提升;強監管主旋律不變,支付業務迴歸本源;市場競爭不斷深化,市場格局更加優化等等。

中國央行支付司副司長樊爽文表示,支付機構不要想法設法去漠視規則,特別是市場上一些大的機構,不能以爲自己“大而不能倒、大而不能管”,“對自己有利的(規則)就遵守,對需要調整的就不能執行”。

附中國央行支付司副司長樊爽文的發言全文:

大家上午好,每年都有這個機會參加這樣的活動。實際上我們發現每年在支付清算行業都會有不少的這樣報告出臺。監管部門也有做的支付體系發展報告,很多研究部門、科研單位也在做這樣的發展報告,甚至咱們有一些市場主體支付機構商業銀行也會做一些這樣的年度性的發展報告。

這些報告實際上都是從不同的角度根據大家各自的關注點來對整個過去一年的支付行業發展的總體情況以及各自認爲是很熱點很重要的一些事情所做的一些評價或者說是總結。支付清算協會基於自律和服務的職責,從會員單位的需求和市場視覺出發,對過去一年我國支付清算行業總體情況和特點進行全面解決,對票據、銀行卡等傳統支付工具以及互聯網和移動支付等新興支付方式的發展和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剖析並形成了報告。這樣的報告持續性的發佈爲我們加強支付清算研究、凝聚行業共識、宣傳行業發展成果、交流行業發展經驗、揭示行業發展趨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2017年作爲支付清算行業監督管理部門,人民銀行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決策部署,緊密圍繞規範支付服務市場、促進支付創新開展這些工作,既注重監管又注重鼓勵創新。在嚴格監管完善制度強化服務等方面與市場主體一道,推動我國支付清算行業持續快速發展。對於社會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髮揮了重要的作用。這些方面的發展情況剛纔潘松副祕書長在介紹的時候我想通過那些大量的數據應該能夠有一個更清晰的反映。

與此同時,我們面對支付清算行業所面臨的新形勢新挑戰和新要求也是在十九大對我們整個定位以後,支付清算行業實際業面臨一種新的定位。這種新的定位實際上也是在我們整個行業由高速發展到追求高質量發展的階段轉變。那麼在這種轉變過程中應該說支付清算行業所面臨的問題也更加複雜,我們每一個市場主體包括監管部門在內所面臨的任務也更加艱鉅。這些情況我覺得剛纔在潘祕書長介紹的報告中都有一些全面的反映和深入的分析。

那麼,整個報告同時也對一些重點難點和熱點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因爲我們今天拿到的是報告版,可能大家還感受不到,其實我們在看整個完整的報告的時候這點感受還是比較深的。那麼針對2017年支付清算行業的一些難點熱點和重點問題,實際上報告也給出了很多頗有價值的政策建議。

此外,報告通過對支付領域認證發展對外開放新格局和電信網絡反欺詐等三個專題以及在每一個章節共記16個專欄的形式介紹,我覺得既使我們整個報告生動活潑可讀性強,同時也充分反映了一些重點工作的來龍去脈和背景情況或者說一些基礎的工作。這些方面通過專欄和專題的形式既保證了整個報告的流暢,沒有因爲這些特別需要解釋的東西打斷他的表述,但是同時圍繞每一個題目又給了我們很多很深入的參考。所以,之前的很多期的報告也是這麼做的,我覺得這也是堅持下來的一個很好的做法。那麼這些做法同時對我們宣傳普及支付清算領域的許多相關的基礎知識還是發揮了很好的作用的。

總體上,整個報告達到了預期的目標,好話說完之後總是要提一些建議好像才顯得完整。我們不說是批評,只是說是建議。有一些純是屬於個人的兩點建議,不一定對,僅供參考。

一個是我覺得在整個報告第8章專門給出一章對金融科技進行了介紹和描述。在我看這一章的時候,我的第一感覺就是我們這個報告也學會蹭熱點了。儘管說我們整個支付對金融科技的發展需要特別的關注,因爲整個金融科技發展至少從目前來看,在支付行業中的應用比在其他金融領域的應用要更未成熟或者應用的要更早更廣泛更深入,所以這點是毋庸置疑的。所以我們從事這個業務要應用科技發展的最新成果,也就是特別是金融科技發展的一些最新成果。但是蟲支付清算的角度來看,我們這一章的內容還是顯得比較單薄。更多的介紹了金融科技,而只用了其中的一節去和支付清算進行了關聯。如果能夠再聚焦一些從支付清算的角度看發展效果會更好。因爲整個報告還是立足於支付清算行業,整個金融行業有很多人發佈金融科技的報告,我們要各自有重點,這是一個感受。

第二個感受就是報告的最後一章是政策法規和監管制度。當然在前面各章政策法規和監管制度,實際上對相關的法規制度變化都有所提及。這是在整個報告對法規制度還是給了大量篇幅的。但是總體感覺報告對法規制度的介紹分析宣傳和改進的建議等各個方面還可以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需要進一步加強。報告對整個法規制度不應該是簡單的羅列,儘管對一些制度也做了一些分析,我覺得還是不夠。對這些制度出臺的背景,對它的一些作用,怎麼正確的理解,對一些政策措施我覺得還是需要進一步的加強,特別是對咱們整個支付行業發展影響比較大的這些政策措施。比如說像2017年發佈的掃碼支付的規範,人民銀行發佈了一個是技術規範一個是業務規範,條碼支付業務從2012年試點開始到2013年一些機構大規模的要推出,當時有一個展廳實際上也沒得到更好的落實。隨着整個技術發展,包括一些條碼基礎標準的成熟,這幾年條碼支付應該說發展的還是比較快的。但是,在這過程中實際上沒有一個很好完整的制度規範,一直到去年12月份,終於纔有了這兩個規範。那麼條碼支付安全技術規範和業務規範的制定應該說充分體現了人民銀行鼓勵支付創新和防範支付風險並重的原則,根本目的是要通過明確業務規則和技術規範,趨利避害,既有效保護客戶資金安全又能夠推動條碼支付業務持續健康發展。那麼這兩個制度的落地需要相關市場主體正確理解,認真執行,也離不開包括我們支付清算協會在內的有關各方細心解釋和廣泛宣傳。

當然,行業報告應該說也是解釋和宣傳的有效途徑之一,因爲相關內容報告裏有所提及,但是分量還是不夠,明顯寫的有點薄弱。這兩個規範去年12月份發佈,今年4月1號正式實施,發佈的時候人民銀行業配套做了新聞稿,也做了答記者問,也組織了一些必要的宣傳。4月1號也過去了,現在差不多一個月,從執行效果來看,實際上並不是很到位。相對而言,商業銀行和大部分的支付機構做的還比較認真,執行得比較到位,但是有個別支付機構在這方面還是明顯執行不到位,在故意逃避。基本上還是玩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一套。要麼是故意逃避迴避乾脆什麼東西也不做,要麼是做了一些變通的處理來應對這件事。我們也接到這方面的投訴,也約談了相關機構,並且要求限期改正,下一步也會視情況做出進一步的監管措施。

同時,在4月1號以後或者說4月1號前後,實際上相對來講我們覺得整個輿論還是比較平穩的。但是,也有一些不同的聲音,特別有一些個別知名專家對部分政策措施提出了置疑,在置疑過程中特別是對靜態掃碼支付的500元標準限額規定不恰當等說了一些事情。那麼我們覺得一項政策的出臺有不同的聲音是很正常的現象,但是作爲我參與這樣一個政策制定的參與者,我覺得有不同的聲音正常,但是不正常的是我們現在有一些專家沒有認真的研究,沒有充分的瞭解,沒有全面的瞭解這個制度本身的一些內容,只是斷章取義,聽說了一下甚至,反正現在大家都浮躁,這家專家也着急,發言場合多也顧不上認真學習,但是又着急說,這種評論或者說這種評價就不正常。

借這個機會我也想稍微做一點解釋,對條碼支付的事情。一個就是兩個規範,我們人民銀行發佈的兩個規範,針對條碼支付的技術特徵實際上分了四個級別,就是ABCD四個安全級別,相對應的支付業務也做了相應的規定。從A類的沒有任何限制到D類500元限額是針對安全級別不同做出的規定。而不是這500元對所有的掃碼支付做出了限額,只是對其中安全級別最低的D類做出的。所以說專家也好,媒體也好,在宣傳引導的時候還是要明白。所以這還是特別的要注意條件,不要有意或者無意的做一些混淆。靜態碼便利,成本低,打印方便,但是安全性是比較差的,容易被不法分子替換植入木馬病毒等,這些東西還是會給我們的客戶造成一定的資金損失,特別是因爲在某一個點上有病毒後對整個客戶信息的安全都產生影響。就是這幾年這方面的案例已經不少了,所以我們在制定政策過程中,實際上是收到了大量這方面的案例的。那麼通過一定的限額,既能夠滿足小微商戶和消費者對便利性的需求,也有助於控制資金風險和信息風險。更重要的是通過這種安排能夠引導、督促、倒逼之機構提升支付服務的安全性。要對客戶負責的話,要想更多的佔有這個市場,那你就要用更高的安全等級去提供之服務,這樣也能夠把整個支付服務市場的總體安全水平有效的提高上來。

第二個從商戶角度來看,允許採用靜態碼,本身就是考慮到了小微商戶的精英成本和遵循小額偏重效率,大額偏重安全這樣的思路所做出的制度安排。假定我們一個商戶大量的交易都超過了500元單筆,導致我們的消費者不能夠順利的完成支付,那麼這樣的商戶我想無論如何,還是應該投入一些成本來採用安全級別更高的動態碼這樣的東西。應該主動提升條碼支付的安全級別,因爲大家都在說,每一個商戶都說顧客是上帝,那真正的爲了上帝的利益和安全去做一些投入你又不願意,這種好像也不是一種正常的經營方法。

第三方面,儘管現在我們有限額規定以後,包括之前有一些強調損失率不是太高,但是儘管損失率佈告,但客戶基數比較大,所以說再奪得比例很大的羣體,特別是有了一些系統性的,至少在某一個局部突發性風險爆發以後,影響的人羣是相當大的。影響面積會很大,從而導致公衆支付信息會受到極大的傷害。

我們再說要求500元限額的時候有些機構出來說大部分雖然是500元以下,還有千分之幾客戶超過500元,比例不大,數量也大,這就是很矛盾的邏輯。在談損失率的時候我們損失率不高,言外之意就是影響不大。倒過來談限額的時候又說不行,限額儘管比例小,對我們的影響也大,這邏輯也說不通了。

每一項政策指定我們都是通過聽取各個方面專家讀者等意見上整體作出,不可避免最終所有政策都是利益調和或者說平衡的結果取得的都是最大的公約數。因爲市場主體本身就大、中、小的各個方面,大家理解不一樣。出臺以後,不同聲音不同理解也很正常。我們不能指望一個制度解決相關的所有問題也不能指望我們今天的一個制度解決未來相關領域所有問題這是很正常的現象。畢竟我們的市場業務都是在不斷發展,技術在不斷的進步,大家對支付的理解,對技術應用也在不斷深化和全面。但是既然規則已經制定了,我們覺得認真執行規則就是必須的。在執行過程中我們可以總結經驗、教訓,儘快的完善規則,而不是說我就赤裸裸的說不去執行這個規則。不要把精力花在想方設法逃避規則上,而不要只顧自己利益漠視規則,特別是大機構要帶頭依法守規。對自己有利的就遵守,對自己不利的或者說執行起來需要有一定投入,需要做出一定調整的這些規定就不去執行。再一個沒有規則的市場中,我想所有的參與者最終都是受害人。市場需要我們大家客戶,不光是商業銀行,包括我們所有的支付機構,不管是大的還是小的,整個市場好了,大家纔會好我們支付產業纔會持續健康的發展。

有點跑題,還是想借這個機會強調一下或者對相關事情做解釋。回到今天主題我們還是希望協會的報告今後能夠適當增加相關法律制度和業務規則的篇幅,並給予準確全面深度客觀的解讀,使我們報告能夠在制度政策、宣傳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也希望參與報告的編撰人員都是或者說通過編撰每年的報告成爲支付行業真正的專家,在相關整車制度的宣傳解釋方面體現更強的權威性、公正性。也特別希望所有讀者通過報告成爲我們之行業的真正專家。

最後,也衷心祝願我們今天報告發布能夠圓滿成功,謝謝大家。

注:本文綜合華夏時報、新浪財經等相關報道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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