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前,潘祥燦曾向福清市政府提交信息公開申請,請求申請《通知》收回過橋山墾區內灘塗後與承包企業簽訂《合同書》(含補充合同、協議、補充協議的等)發包、承包灘塗等全部資料。福清市水利局答覆稱,未查到收回過橋山墾區灘塗發包、承包等相關資料文件。

原標題:村委會與福清市政府訴爭23年續:灘塗分包去向等疑問待解

爲了兩千畝灘塗的使用權及補償問題,福建福清市漁溪鎮後岐村與福清市政府打了23年官司,從中級法院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5月27日從後岐村村委會的代理律師潘祥燦處獲悉,目前已收到福清市水利局的信息公開辦理告知書。告知書中稱,未查到收回過橋山墾區灘塗發包、承包等相關資料文件。

澎湃新聞4月22日報道,1995年1月,福清市政府的一紙通知,收回了其下轄漁溪鎮後岐村兩千餘畝的灘塗使用證,隨後將灘塗使用權轉包給個體企業經營。

世代靠着灘塗養殖、海上捕撈爲生的後岐村村民,不服該行政決定,以村委會的名義開始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回福清市政府決定。之後,後岐村與福清市政府打了23年官司,從中級法院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以“超過起訴期限”爲由,駁回了後岐村村委會的再審申請,但在裁定書中明確提出:“關於涉案灘塗補償問題,後岐村村委會可以向福清市政府反映解決。”於是,後岐村再一次提交了補償申請。

報道刊發後,福清市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市政府領導已關注到報道反映的情況,非常重視此事,已由市領導牽頭成立調查組進行覈查。

5月22日,福清市聯排聯調中心黃姓副主任告訴澎湃新聞,村民可以繼續按照最高法裁定向市政府依法反映情況,並稱“市政府一直在法律框架內和村民良性互動,堅持依法行政” 。

82歲的後岐村村民黃宣金向澎湃新聞表示,5月22日村委會已收到福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信訪事項受理告知單》,告知其提出的信訪事項已獲受理,辦理情況從受理之日60日內書面反饋。

市政府收回國有灘塗的使用權後,轉包給個人經營是否符合規定?經過了什麼程序,爲何兩家承包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均爲同一人?政府轉包和承包者分包給個體戶的租金分別是多少?對於上述問題,黃姓副主任未做答覆,稱“想要了解,你可以申請信息公開”。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第八項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並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其中包括“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同時,《條例》第十一條還規定,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屬於重點公開的信息。

案卷資料顯示,福清市過橋山圍墾工程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設項目,該項目圍墾面積二萬畝。此前,潘祥燦曾向福清市政府提交信息公開申請,請求申請《通知》收回過橋山墾區內灘塗後與承包企業簽訂《合同書》(含補充合同、協議、補充協議的等)發包、承包灘塗等全部資料。福清市政府信息公開辦答覆稱,未查到上述資料文件。

之後,潘祥燦又向福清市水利局申請信息公開。水利局也答覆稱,未查到收回過橋山墾區灘塗發包、承包等相關資料文件。

目前潘祥燦已向福清市政府提出行政複議,“如果還是沒查到本應該公開的相關資料,將會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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