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發高燒公司不準假:讓哺乳期婦女迴歸家庭是否最假選擇?

青鋒

因九個月大孩子發高燒向公司請假給孩子看病,未被主管批准的女士,將請假不被批的過程通過自媒體公諸網絡,迅速引發網友熱議,甚至就此事還形成了比較鮮明的兩種觀點,更有人認爲這是當事人利用道德綁架挑戰公司制度。一時間對於這個事情,還真難以下明確的結論。倘若要解決類似這樣的問題,青鋒琢磨,是否該考慮一下,讓哺乳期婦女迴歸家庭?這樣既解決了當下80後家庭負擔較重不時需要請假照顧老人孩子的問題,也爲時下就業難的解決騰出了空間。

這個九月大孩子發燒42度給公司請假,主管未予批准的事情發生在大連市。按理說,這個事情的經過非常簡單,如果瞭解了事情經過,也很難說出誰對誰錯。整個事情的過程就是,當事人因爲孩子有病已經請假一天,不巧地是,給孩子看病的當天晚上孩子又高燒42度,孩子的母親便通過自己的小組長給主管再次請假,主管回覆小組長:她孩子病,自己非常理解,但事假沒法批。從這回復中,可以看出,主管可能職權受限,如果當事人請事假,主管沒有權限批。而不是此事一經上傳網絡,被有些網友所議論的:“人命關天,這麼簡單的道理一個公司管理者居然不懂?”以及“讓你加班就和你談人性,你和他談請假就和你說規章制度”。

“孩子發高燒公司不準假”之所以引發網友熱議,還在於,當事人通過小組長給主管請假未準後,自己直接給主管請假。主管再次表示理解後,告知當事人,如果一再請事假,公司的人力需求上就會喫緊沒辦法協調。並希望當事人能理解公司,按照公司的規章如期上班。或許這理解之下表現出的按規章制度執行的無情,讓當事人以及不少人產生了逆反,當事人當即就回復主管:孩子發燒42度,您覺得還能安心上班嗎?青鋒以爲,對公司主管不予准假持批評意見的網友出於同情之心,這點誰都可以理解。但持批評態度的網友忘了,主管即使在當事人表現出憤怒之時,還一再稱“事假無法批准”。

青鋒仔細看了有關報道,並對相互對立的兩種觀點發表的看法做了研判,之所以會引發爭論,大家都忽視了主管一再強調的“事假無法批准”。對於爲何“事假無法批准”,報道沒有涉及,但這也提醒我們,如果當事人當時得知“事假無法批准”後換另外一個角度,以另外一個方式達到自己給發燒42度孩子看病的目的,應該說就不會有這次的爭論了。比如當事人後來說的,可以採取休年假的方式將“事假無法批准”的矛盾化解。

引發當事人將“孩子發高燒公司不準假”公之於網絡的原因,是當事人認爲請事假不準就可能算曠工,而事假和曠工之間的性質有巨大的不同。而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將來公司在對員工勞動合同簽訂或解除上,曠工則會成爲公司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重要依據。這是另外一個問題。青鋒在這裏想說的是,怎樣解決哺乳期婦女家庭和生活之間的矛盾。

青鋒注意到,“孩子發高燒公司不準假”的當事人當時面臨的情況是,孩子生病發高燒時,丈夫在外地出差,家裏還有四個老人需要照顧。從當事人的情況看,其家庭負擔較重。如果結合社會勞動和保障部近日對外所稱,每年要安排1300多萬人就業的實際,讓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哺乳期婦女迴歸家庭,是否一項比較現實的選擇?

注:題圖與本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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