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清風湖南邵陽報道

清明節後,記者在湘西南邊陲的邵陽隆回縣巖口鄉採訪,萬木叢中赫然矗起的一座豪華墳墓卻嚴重破壞了山光樹色的秀美與協調。這座從2013年即毀林動工,此後連年擴建,至今已完工的豪冢,竟爲湖南省一全國人大代表,隆回縣一位著名的民營企業家所建。因建墓人“身份”的特殊,在當地產生了十分惡劣的影響。

原來,爲使自己的父母百年之後有個安身之所,全國人大代表向長江非法佔用巖口鄉向家村300畝林地,斥7000萬元巨資爲家人建起了一座豪華墳墓。造墓過程中,300多畝樹木毀損殆盡。

全國人大代表毀林佔地建墓之事引發了當地羣衆的強烈不滿。在接獲爆料後,本報記者赴現場進行調查,發現這一現象確實存在。

舉報:7000萬元修祖墳

55歲的向德輝,第一個給記者打來電話舉報向長江毀林修墳的事情。隨後,記者聯繫到了這位爆料人向德輝。他告訴記者,由於曾經實名舉報過,爲了自身的安全,要記者給他保密。

據向德輝介紹,向長江修建的祖墳,位於巖口鄉向家村山中。墓區佔地300百畝,依山而建,東西走向。目前,墳已經修好了5年。

向德輝說,建祖墳時,施工隊砍伐了數百棵碗口粗的樹。還有,爲求墳地整體依山傍水,向長江在山腳下建了一個大停車坪。原本山清水秀的山林,現在已“狼狽不堪”。

向家村村民向新仕證實了向德輝的說法,他說,爲了修墳,向長江極爲奢侈。向新仕估算,僅在墓區內鋪設花崗岩一項,就要1000萬元。

“老百姓盼着有關領導出來管一管,可5年了仍是車水馬龍。”向新仕說,沒建墓地以前,這裏山上流下來的都是清水,現在水都變成黃泥湯了。

目擊:墓區毀林佔地300畝

14日,記者在向新仕等人的帶領下,來到位於向家山中的向家墳冢處。

他告訴記者,向家墳冢處裝了監控,爲了安全,他只能帶記者到上山的路口,剩下的路要記者自己走。

從遠處觀望,記者看到,整個墳墓依山而建,自上而下由墓穴、4個平臺及相連的石梯、直達山腰的一條專用公路組成。向家祖墳區,位於向家村,自下而上分爲三塊。中方是向長江的父母和爺爺奶奶墳冢,佔地面積約300平米,周邊設有花崗岩雕刻成的石獅等物。

近看,墓前大平臺有300平方米之闊,兩側各有一尊石獅拱衛;平臺頂端有兩條各20餘級階梯、由雕花護欄護持的步道直通墓穴。墳墓周邊,樹木被砍伐過的痕跡宛然在目。

“這就是向長江父母的雕像。”向新仕指着雕像說。“你看向長江父母的雕像,都是漢白玉雕成的,至少都要6000萬元。”

向新仕告訴記者說,向長江爲家人建設豪華墳墓,工程施工中,毀了300畝林地,地面所附着的200餘萬棵樹木無一倖免、全部遭損。

記者看到,墓碑上鐫刻着“兒子向長江”等字樣。向長江是現任隆回縣華興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隆回縣華興實業發展公司已經擁有友誼賓館、友誼度假村、友誼出租車公司、友誼駕駛員培訓學校、湖南省交龘警總隊機動車駕駛員考試中心邵陽考場、隆回縣友誼機動車輛安全技術綜合性能檢測公司、邵陽市友誼國際大酒店、隆回縣隆發投資擔保公司等8個分支機構。總資產達一億四千五百萬元。成爲全縣私營企業的“領頭雁”。向長江因此而榮獲“湖南省鄉鎮企業家”和“邵陽市第五屆傑出青年企業家”光榮稱號。2004年,向長江榮獲全國“2004創業之星”的榮譽稱號,參加了在人民大會堂召開的第六屆“創業之星”經驗交流表彰大會,並受到了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親切接見。2005年,向長江又被評爲“湖南省優秀青年民營企業家”和“湖南省職工職業道德建設十佳標兵”,並當選爲省十屆人大代表,兼任市政協委員。2006年底,在邵陽市工商聯僑聯換屆選舉中,又當選爲市工商聯副會長和僑聯副主席。2018年當選爲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據當地村民反映,他們已經給國土、林業局等多個部門打過電話舉報,希望阻止這種毀林亂建行爲,對於舉報,相關部門也沒有來現場查看,沒有阻止這種違法亂建行爲,直到工程已經完工。

“這種豪華墳墓破壞山體,既佔地毀林又耗資大,嚴重浪費了國家的土地資源,奢侈浪費之風應該杜絕”現場一村民看到如此龐大的墳墓說道。

時至今日,向長江斥7000萬元巨資興建的墳墓早竣工多年。墳地現場,除了漢白玉欄杆和紀念碑圍起的豪華墓穴外,向家還專門爲守墳人建設了房屋,並安排了專人守護。

說法:佔地毀林300畝建墓應承擔刑事責任

在中央三令五申要求黨員幹部嚴守黨紀國法的今天,在湖南省隆回縣發生的全國人大代表毀林佔地建墓的事件,讓記者感到十分震驚。

記者就此事採訪了隆回縣林業局和民政局。工作人員苦笑着說:“我們也一樣感到無奈:“在林區內修建豪華墳墓,明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殯葬管理條例》和國家相關的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我們一直態度明確地反對這一做法,但人家根本沒把我們放在眼裏。”

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禁止在耕地、林地新建墳墓,也禁止超面積標準建墳,並規定由民政部門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殯葬管理條例》也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興建殯葬設施,禁止建立或者恢復宗族墓地,更禁止在耕地、林地建造墳墓。《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第二條明確規定“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全國人大代表向長江毀林建豪華墳墓的現象,不僅嚴重踐踏了國家法律法規的尊嚴,而且敗壞了社會風氣,擾亂了國家殯葬改革秩序,應該受到相關部門嚴肅查處。

佔地建墓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爲。中央三令五申,不得濫砍濫伐,要保護耕地、保護山林。有關法律更是明確規定,佔用並毀壞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數量分別或者合計達到5畝以上、佔用並毀壞其他林地數量達到10畝以上,就要承擔刑事責任。向長江佔地毀林建墓數年,已嚴重觸犯了法律,破壞了當地自然環境,還敗壞了黨和政府在當地人民羣衆心目中的形象。

法律規定,非法佔用林地的由林業部門依法處理,違反國土管理的由國土部門處理,違反殯葬管理的由民政部門處理。當地村民向記者反映,村民們曾多次向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向長江佔地修墓一事,林照毀墓照建。對縣職能部門有關人員的行政不作爲,也應依法問責。

全國人大代表毀林圈地建豪華墓園事件影響極壞,羣衆意見很大。廣大人民羣衆迫切希望地方政府在儘快剷平墳墓、恢復地貌的同時,更要儘快依法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這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向長江身爲全國人大代表,對國家明令禁止土葬,禁止建造墳墓,對於黨紀國法本應該以身力行,理應嚴格遵紀守法,發揮全國人大代表的先鋒模範作用;向長江明知故犯,未經任何政府部門的批准,違規佔用大量土地毀林300多畝建造墳墓,這種違法惡意行爲顯然與當前進行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是背道而馳的,也嚴重違反殯葬管理的有關法規,社會影響惡劣,在羣衆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然而,就是這種惡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人,竟然在2018年還堂而皇之當選爲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爲了法律法規的尊嚴,記者呼籲,有關部門給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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