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領域專項治理全鏈條打擊假冒僞劣行爲四大領域專項治理全鏈條打擊假冒僞劣行爲

爲加強與民生相關的重點領域假冒僞劣治理,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印發《假冒僞劣重點領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以下簡稱《方案》),提出集中開展農村市場專項治理、食品安全專項治理、電商平臺專項治理和認證領域專項治理,嚴厲查處假冒僞劣違法行爲,淨化生產源頭和流通網絡,逐步整合原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物價、知識產權等投訴舉報渠道,通過 “12315”一個電話號碼對外、全國一個“12315”平臺受理,爲企業和社會公衆提供便捷高效的投訴舉報服務,拓寬案件線索來源渠道。讓老百姓買得更加放心,用得更加放心,喫得更加放心。

4領域開展專項治理

全鏈條打擊假冒僞劣商品

《方案》針對假冒僞劣問題較爲突出的4個領域部署開展專項治理:一是以“山寨食品”、小家電、洗化用品、五金電料以及農業生產資料等爲重點,集中開展農村市場專項治理,淨化農村市場環境,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二是以強化特殊食品、校園食品、餐飲服務及網絡訂餐監管爲重點,集中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治理,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三是以虛假宣傳、虛假促銷、刷單炒信、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爲爲重點,集中開展電商平臺專項治理,大力推動網絡綜合監管,淨化網絡市場交易環境;四是以查處無證“3C”認證產品、買證賣證、虛假認證、超範圍認證等違法行爲爲重點,集中開展認證領域專項治理,有效維護認證市場秩序。

《方案》提出,要完善投訴舉報受理處置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建立跨區域執法辦案協作機制,對假冒僞劣商品的生產、流通、銷售形成全鏈條打擊。

聚焦“一老一小”

加大保健品食品抽檢力度

對保健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方案》提出要加大抽檢力度,繼續對嬰幼兒配方奶粉實施月月抽檢,覆蓋所有在產獲證企業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檢驗項目,及時向社會公佈監督抽檢結果和不合格食品處罰結果。開展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重點檢查保健食品標籤標識、宣傳材料、廣告等未經批准聲稱保健功能,宣稱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含有虛假宣傳功效等違法行爲,以及不按照批准內容組織生產、擅自改變生產工藝、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藥物)等違法行爲,並依法從嚴處罰。

對校園食品安全,聯合教育部門持續開展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加大對以學生爲主要供餐對象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檢查力度,配合教育部、衛生健康委研究起草《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

針對媒體反映和羣衆普遍關注的網絡訂餐食品安全問題,開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督促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嚴格執行《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以加工經營面製品的餐飲服務爲重點,部署開展鋁含量超標問題專項治理。

開展電商平臺專項治理

加強網絡交易平臺監管

《方案》強調要嚴厲查處網絡違法經營行爲。強化對虛假宣傳、虛假促銷、刷單炒信、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爲的監測和治理。以網絡銷售的食品、藥品、電子產品、半導體、汽車配件、兒童用品、老年用品等社會反映集中、關係生命健康、影響公共安全的消費品爲重點,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嚴厲打擊電商領域侵犯知識產權和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等違法行爲。

今後,對網絡交易平臺的監管將進一步加強。綜合運用行政約談、行政指導、行政處罰、宣傳引導等手段,強化網絡交易平臺的市場秩序責任人意識,督促電子商務經營者,特別是平臺經營者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自覺規範經營行爲,促進公平競爭。督促電子商務經營者完善首問制度,按照“誰銷售商品誰負責,誰提供服務誰負責”原則,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鼓勵和引導網絡交易平臺等經營者建立和完善賠償先付制度,提高糾紛處理效率。

《方案》提出,要認真抓好《電子商務法》培訓宣傳和相關配套規章制度制修訂工作。加強《電子商務法》與《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標法》《廣告法》等相關法律在執行中的銜接,綜合運用法律手段,增強市場監管合力。同時,落實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社會公衆舉報製售假冒僞劣商品行爲,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壓縮假冒僞劣商品的生存空間。

《方案》要求,各地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當地假冒僞劣重點商品、重點市場和重點區域進行排查梳理,研究制定針對性強的整治方案、監管措施和年度進度安排,穩步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假冒僞劣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四大領域專項治理全鏈條打擊假冒僞劣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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