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上一期《以案说法:众筹失败了,钱怎么要回来?》探讨了众筹的性质和管辖,很多朋友留言表示没讲实体判决不够解渴。于是,就有了这个续篇。


案情回顾


沈志强通过京东平台参与了奇酷公司发起的奇酷“尊享版”手机众筹活动,但因该手机无法通过相关测试标准导致众筹失败,奇酷公司办理了退款。


沈志强认为奇酷公司在出售手机过程中误导和隐瞒消费者,奇酷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奇酷公司和京东公司共同承担惩罚 性赔偿责任。


众筹失败,可以要求三倍赔偿吗?

首先,众筹究竟是消费还是投资?


产品众筹是指支持者将资金投给筹款人用以开发某种产品或服务,待该产品或服务开始对外销售或已经具备对外销售的条件的情况下,筹款人按照约定将开发的产品或服务以无偿或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给支持人的一种新型商业模式。


与能够确定取得产品的“预售+团购”等传统销售模式相比,产品众筹行为具有一定的投资性,众筹产品最终能否进入到生产交付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众筹支持者存在不能获得约定的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因此,产品众筹项目的支持者并非普通消费者。


众筹失败,可以要求三倍赔偿吗?

其次,众筹失败,发起人是否构成欺诈呢?能否要求三倍赔偿?


正是基于众筹产品具有生产交付存在不确定性的特点,发起人负有向众筹支持者履行相应风险告知的义务。根据现有证据,奇酷公司和京东公司在发布众筹活动时,已就该众筹活动可能失败的风险进行了明确说明,奇酷“尊享版”手机无法交付是无法通过奇酷用户体验团队严苛的省电和发热测试标准导致,并及时办理了退款,故不构成欺诈。


最终,江宁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沈志强的诉讼请求。南京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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