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我国18个城市的儿童进行网络参与的问卷调查时,《儿童蓝皮书》研究人员分析了儿童在娱乐、交往、学习和表达四个方面的网络参与状况,并对不同年龄段儿童网络参与特征进行了概括:幼儿园(3~6岁)时期是小玩家,小学中年级(9~10岁)时期是小用户,初中(13~14岁)时期是小创客。对于初中阶段的儿童来说,媒介已是娱乐、学习、交友的重要工具,使用电脑查信息和用手机微信、QQ等早已习以为常。

在我国,网络新媒介已逐渐深入当下少年儿童生活。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人,其中29岁以下的青少年占53.7%。2015年中小学生每周上网的平均时长达到了18.45小时。由于从小接触数字媒介,他们被研究者称为“数字时代的原住民”。

通过对我国18个城市的儿童进行网络参与的问卷调查时,《儿童蓝皮书》研究人员分析了儿童在娱乐、交往、学习和表达四个方面的网络参与状况,并对不同年龄段儿童网络参与特征进行了概括:幼儿园(3~6岁)时期是小玩家,小学中年级(9~10岁)时期是小用户,初中(13~14岁)时期是小创客。研究发现,儿童的互联网使用行为也十分多元,他们上网做作业、玩游戏、看视频和交流。

从教育的视角看,儿童的网络参与可相当于儿童的整个网络生活,包括娱乐、学习、交往、表达的方方面面。儿童是青少年网民的新生力量,但国内鲜有针对儿童网络参与的大规模实证研究。正因为此,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儿童媒介素养教育研究中心开展了一次覆盖全国18个主要城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成都、南京、沈阳、西安、武汉、宁波、厦门、兰州、杭州、太原、温州和南宁)的8281位3~14岁儿童的大规模实证研究。

数字时代的“原住民”

调查显示,出生于21世纪初的儿童一代,真正是这个数字时代的“原住民”。他们从小生活在以苹果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为代表的移动信息终端和以QQ、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这样的新媒介环境中。课题组曾在之前的研究中,将这一代儿童形象地称为“苹果时代”

娱乐是儿童使用数字化媒介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在娱乐行为中,普遍受到儿童欢迎的是用数字媒介看视频,五个年龄阶段都在50%左右的比例。而用数字媒介听音乐和玩大型网络游戏的比例则随着年龄的上升有十分显著的提高。其中,玩大型游戏的比例由幼儿园的1%左右上升至初中的约1/4。玩大型网络游戏考验儿童的团队协作能力、反应能力、思考能力,初中阶段已有25.8%的儿童曾玩过大型游戏,这体现出他们使用数字媒介进行娱乐的程度较高。

在线“交往”积极地拓宽了儿童的交往渠道。对于儿童而言,通过各种数字工具进行交流协作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通信工具的使用上,除幼儿园外,各学段用QQ的人数都要高过用微信的人数。而线上交流行为随着年龄的增长迅速增加,到初中已有90%的人加入了QQ群,这说明基本上所有拥有QQ的人都加入了QQ群。同时,超过半数(57.2%)的初中儿童拥有网友。在网络游戏中,通过网游结社来进行沟通协作也是儿童交往的重要行为,到了初中,已有接近半数(49.2%)的儿童加入了线上联盟

娱乐是儿童使用数字化媒介最重要的方式之一,游戏本身也是儿童成长非常重要的方面,儿童通过游戏建构自我,而且电子游戏对儿童的人格、能力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此外,在网上听音乐、看视频等娱乐行为是儿童了解世界的窗口,影响他们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塑造,也对青少年亚文化的形成有重要影响。

新媒介让儿童从以前被动的信息接收者,成为主动的传播者、创制者,通过新媒介创建自媒体进行表达和参与,是儿童不同于前辈们的一个技术赋权的重要能力。因此,我们特别考察了儿童的表达领域的情况。可以看出,儿童从小就会在网络上发表内容,幼儿园阶段这一比例就达到了18.6%,还有2.4%的幼儿园儿童开始尝试开设自媒体,拥有自己的粉丝,到了初中更达到28.6%。微博作为一个公共的表达平台,也逐渐出现在儿童生活中,到了初中,已有12.4%的儿童会用手机上微博。

小玩家”“小用户”“小创客

幼儿园(3~6岁)时期,儿童在线娱乐的行为十分突出,用媒介看视频和听音乐的比例甚至超过了初中时期的儿童,但其他行为基本没有超过10%。此阶段儿童的娱乐行为在各种媒介使用行为中占有绝对的优势和比重,因此我们用小玩家来描述他们。

小学中年级(9~10岁)时期,儿童的媒介行为领域从之前以娱乐为主,向各领域迅速拓展。从相关数据看,其娱乐、交往、学习、表达上的部分行为都已经超过了30%。也就是说,大人所接触到的媒介的各种功能,此时的儿童都有所接触并使用,因此他们已经成为新媒介的小用户。

初中(13~14岁)时期,儿童在各领域的在线行为都已十分活跃,一些指标超过了80%,在主动交往、创制自媒体、发布信息、表达自我方面的增长尤为显著。他们已经由媒介的信息接收者、使用者,转变为活跃的传播者、创制者。因此我们用小创客来描述他们。

小玩家

幼儿期的主导活动是游戏。在数字世界中,这一时期儿童的主导媒介活动也是娱乐。相比其他的线上行为,幼儿的娱乐活动十分突出。在幼儿园时期,就有58.3%的儿童用电脑看过视频,54.4%的儿童用平板电脑玩过游戏,用手机听过音乐的儿童也达到30.6%,而交往、学习和表达行为的比例都低于10%。

这一时期,儿童的活动受家长的影响最大。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学习中遇到问题时,向家长求助的比例超过80%,而在使用电子产品遇到问题时,向家长求助的比例也高达85.8%。在玩电子游戏时,有50%左右的孩子需要父母来安装。喜欢的手机和平板电脑游戏也与家长较为一致,如《天天酷跑》和《植物大战僵尸》。

小用户

研究表明,小学中年级(9~10岁)是儿童思维由具体形象思维到抽象思维的转折期,同时也是儿童思维发展和感觉发展的关键年龄,自我意识崛起。他们的社会活动开始活跃起来,开始重视与同伴建立友谊关系,也开始形成同伴团体。我们发现,在这一时期,儿童的数字行为开始发生明显变化,可以称之为网络参与的关键期。身为“小用户”的他们有以下的特点。

(1)掌握网络主动权

在小学中年级时,已经有接近四成(38.6%)的儿童拥有手机。拥有自己的手机意味着儿童掌握了网络的主动权,可以自己安装喜欢的应用,使用时间和频率也更加自由。这种网络上的自主权给了儿童探索的机会,娱乐已不再是他们上网的主要目的,交往行为、学习行为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在中年级,已有接近半数(44.7%)的儿童选择自己安装手机或平板电脑游戏,家长的影响力逐步减弱。

(2)线上交往更活跃

小学中年级是儿童线上交往行为迅速拓展的时期。这一阶段,儿童的QQ拥有率接近一半(49.5%),而其他通信工具的接触时间也都在小学中年级达到峰值。我们的数据显示,相比其他年龄段,小学中年级的儿童最愿意通过社交媒体和大家分享自己的心情,这一比例为17.9%。同时,他们加入QQ群的比例较小学低年级阶段有明显增加,为44.6%。拥有网友的比例也有所增加,为23.1%,他们选择自己主动加别人的比例继续上升(4.8%)。

(3)电子游戏成最爱

小学中年级的儿童十分喜爱电子游戏,他们尤其喜欢在电脑上玩游戏。他们对电脑游戏的偏爱度也很强,尤其喜欢在7K7K、4949等网站上玩网页小游戏。而从小学中年级开始,“我的世界”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受到热捧,几乎众人皆知。另外,他们在网络游戏中拓展了自己的社交关系,在小学中年级时,有26.0%的儿童在网络游戏中加入了线上联盟。

小创客

从初中开始,儿童便进入了青春期。处于这一时期的青少年,生理和心理都在快速发展,同时又呈现过渡性、闭锁性、社会性和动荡性的特点。我们发现这一时期儿童的在线行为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呈现如下特点。

(1)网上生活成主流

对于初中阶段的儿童来说,媒介已是娱乐、学习、交友的重要工具,使用电脑查信息和用手机微信、QQ等早已习以为常。拥有手机的人数已达77.8%,拥有QQ的数量甚至超过九成(91.8%)。这一阶段,他们脱离传统媒介,看电视、阅读书籍的时间减少,而上网的时间大幅增加。在初中,周末使用电子媒介超过1小时的学生比例已超过60%。他们的媒介偏好也发生了急剧的反转。在小学阶段,课外书一直是最受欢迎的媒介,然而到了初中便让位于手机,有57.4%的初中生将手机作为自己最爱的媒介。偏爱的交流方式也发生了逆转,在小学及幼儿园阶段,儿童都将面对面看成是最喜爱的交流方式,而初中阶段,QQ则超越面对面,成为儿童最喜爱的交流方式了。他们尤其喜欢用手机上QQ,这一比例比小学中年级时上升了3倍以上。

交往行为也在这一时期进一步拓展,90.0%的儿童加入了1个以上的QQ群,在网络游戏中加入线上联盟的人数也接近半数(49.2%),拥有网友的数量超过了半数(57.2%)。

(2)我的媒体我发声

比起小学阶段,初中阶段的儿童有着强烈的表达欲,有81.8%的儿童拥有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儿童开始创建自己的各种自媒体阵地。在网上发表过内容的儿童也达到64.1%。他们喜欢用手机拍照(45.8%),喜欢上传图片(50.6%),表达方式也更加多样,除文章外,初中阶段的儿童也尝试用声音(13.7%)和视频(14.2%)表达自我。随着他们在网络世界上日益活跃,他们的网络影响力也逐渐扩大,已有28.6%的儿童在社交媒体上拥有粉丝。

(3)上网学习成习惯

初中阶段,儿童上网的主要目的是浏览和查找信息(49.4%),同时各类线上学习行为也逐渐突出,用手机看电子书的比例达到了21.9%,也有33.5%的人会订阅微信公众号。社交媒体也成了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如了解同学、朋友情况(34.2%),了解自己喜欢的动漫、明星和游戏情况(26.5%)。

在遇到困难时,儿童求助于网络的比例也越来越高。如果在使用电子产品时遇到问题,有30.1%的儿童会自己看说明书或上网解决问题,而这一比例在小学低年级仅为4.6%。

(4)在线活动反超家长

在此阶段,一个引人注意的现象是儿童在数字化技能方面已经开始全面反超他们的家长。在调查中,我们从四大领域选取了10个关键指标,除“用数字媒介玩游戏”指标外,其余各指标与数字化成长的关键指标一致,将初中生与其家长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我们可从图7看到,在这10个方面,孩子大多超越他们的家长,在表达、交往行为上尤为明显。

正确引导才能避免“谈网色变”

儿童网络参与的程度超乎我们的想象,但儿童作为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阅历有限,最容易成为网络的受害者。《2014年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研究报告》显示,相比其他年龄段的网民,他们对互联网的依赖程度高,信任度高,网络安全意识薄弱。近些年来,儿童遭遇的网络安全事件猛增,主体也越来越低龄化。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指出,国家的未来在青少年,网络的未来也在青少年。在今天新媒介已经成为儿童成长环境一部分的“互联网+”时代,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携手,需要政府、企业和全社会共同努力,创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

目前在我国,关于网络信息活动的一般性立法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还有一些与网络有关的专门规定,主要是有关规范网络信息活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以及法律责任方面的法律法规。2016年3月10日,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信部联合制定的新版《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付诸实施,取代2002年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新规中特别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网络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不得含有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的内容。同时,规定还支持和鼓励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内容健康的网络出版物。

现代家庭是儿童接触手机、电脑、平板电脑等新媒介的主要场所,也是产生网络安全问题的重要场域。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和安全的主要监护人。家长的教养方式、媒介行为和与儿童的亲子关系会对儿童的网络安全产生显著影响。而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其传统的聚合功能在新媒介冲击下正在减弱。家长的影响力正在下降,家庭教育亟待加强。因此,家庭在保障儿童网络参与权和维护儿童网络安全的过程中至关重要。

在网络新媒介成为当代儿童基本生活工具和生活环境的时代背景下,家长应对新媒介对儿童的影响有一个全面科学的认识。工具无害,趋利避害。一方面,我们要善用新媒介发展孩子;另一方面,要避免其不良影响,让孩子安全、健康、文明地使用新媒介。依据新媒介素养框架,我们认为当代家长应树立权利与能力并重、发展与安全并举的家庭媒介教育理念。在尊重儿童媒介接触使用和参与权利的基础上,全面发展儿童抗风险的技能,在发展儿童各项数字化技能的同时,保护儿童身心安全。让媒介成为教育孩子的新工具,培育儿童善用新媒介,使其成为他们学习的好帮手、生活的好助手、益智的好玩具、沟通的新渠道、表达自我和参与社会的好方式。

本文摘自《儿童蓝皮书:中国儿童参与状况报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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