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打縣委書記耳光、涉案財物78億的“黑老大”被公訴

6月4日,據山西省高院消息,日前,長治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陳鴻志等78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搶奪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尋釁滋事罪、妨害作證罪、幫助毀滅證據罪、窩藏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採礦罪等罪提起公訴。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政事兒”注意到,陳鴻志和因“7000萬嫁女”名噪一時的邢利斌,都是山西柳林的煤老闆。邢利斌被調查後,陳鴻志就被稱爲“柳林首富”。

2018年7月21日晚,山西警方展開抓捕行動,包圍了陳鴻志控制的凌志集團旗下的柳林縣煤炭大酒店。據報道,當晚,柳林縣人大連夜召開緊急會議,罷免了陳鴻志的縣人大代表資格。而陳鴻志當時正在北京,山西省公安廳和長治警方聯手在京將其抓捕歸案。

據央視披露,陳鴻志名下黃金共20公斤,價值550餘萬元;手錶12塊,價值約800萬元。此外還有大量瓷器、掛件、字畫、石頭、玉器、名酒、車輛等物品。初步評估,其陳鴻志涉案財物約78.4億元。

其中僅房產一項,就達341處,約252481.93平方米,分佈於北京、太原等地,估價達50.1億元。陳鴻志的私宅,達3800多平米,後靠山、前望黃河,專案組辦案民警說,這處住宅有噴泉,造價非常昂貴,而且爲了“風水”,陳鴻志甚至將黃河河道改修,在家門口建起了大壩。

據《中國新聞週刊》報道,陳鴻志的發跡之路,可以概括爲四個字,“上買下鬧”。“上買”即行賄上層官員,打通官路,控制官員;“下鬧”則是通過收買等手段讓村民上訪、破壞基層選舉,並以暴力侵佔手段獲得煤礦等。

陳鴻志被抓後,媒體廣泛報道了當地一個廣爲流傳的事情:陳鴻志曾經打了柳林縣原縣委書記王寧一記耳光,因爲他辦事不力。

山西省呂梁市柳林縣成家莊鎮原黨委書記陳秋平接受採訪時說:“希望組織上給我一個正式的工作安排”——原來,在陳鴻志的逼迫之下,他此前不得不辭去了鎮黨委書記的職務。因爲沒有滿足陳鴻志的要求,他的祖墳被挖,自己也不得不辭職。

就媒體報道的情節來看,陳鴻志在當地已經到了隻手遮天的地步。他通過非法搶奪的方式,控制當地多家煤礦。在當地媒體的報道中,他成爲“扶貧先進個人”,因爲曾修了一條公路,但事實上,這條公路只不過是爲了方便他運輸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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