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而後者,人們又依其動機之不同,分爲“Cracker”(黑帽黑客或駭客,因惡意原因侵犯網絡安全的黑客,這是黑客圈中的“害羣之馬”)和“Grey Hat”(灰帽黑客,雖不以惡意或個人利益展開攻擊,但爲了練手、炫技甚至惡作劇,有時也會產生破壞計算機和網絡系統的後果。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以Stallman(自由軟件基金會創始人)、Tim Berners-Lee(萬維網的發明人)、Linus Benedict Torvalds(Linux的發明人)等人爲代表的第三代黑客,繼續推出高質量的軟件,爲計算機和網絡性能的完善做出自己的貢獻。

提及黑客,人們常常聞之而色變,用斯蒂芬·利維的話來說:“(人們認爲)黑客是反社會的極客,他們標誌性的特徵是坐在鍵盤前,思考犯罪的方法。……隨着電腦病毒的出現,按照字面理解,黑客就是一種邪惡的力量。”但實際上,並不是所有的黑客都是“黑”的。

黑客有其自己的道德準則。根據利維的總結,其內涵有六:對計算機的訪問——以及任何可能幫助你認識我們這個世界的事物——應該是不受限制的、完全的,任何人卻有動手嘗試的權利;所有的信息都應該可以自由獲取;不迷信權威——促進分權;評判黑客的標準應該是他們的技術,而不是那些沒有實際用途的指標,比如學位、年齡、種族或職位;你可以在計算機上創造出藝術與美;計算機可以讓你的生活更美好。

回顧黑客在美國的興起與發展,應該承認,利維的話並非溢美之詞。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美國的一些高校,如麻省理工學院、斯坦福大學和卡內基·梅隆大學誕生了第一代“Hacker”(黑客),他們創制了最基本的黑客技術和硬件設備,並實現了阿帕網向因特網的飛躍。從20世紀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以比爾·蓋茨、史蒂夫·喬布斯、斯蒂夫·蓋瑞·沃茲尼亞克爲代表的第二代黑客,掀起了一場波瀾壯闊並影響至今的PC(Personal Computer,個人計算機)革命,在此過程中,他們推動IBM也加入PC市場,最終實現了計算機的平民化。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以Stallman(自由軟件基金會創始人)、Tim Berners-Lee(萬維網的發明人)、Linus Benedict Torvalds(Linux的發明人)等人爲代表的第三代黑客,繼續推出高質量的軟件,爲計算機和網絡性能的完善做出自己的貢獻。

派卡·海曼將黑客倫理分爲三個層次:工作倫理——激情與自由;金錢倫理——社會價值和開放性目標;網絡倫理——主動性和關懷。堅守上述倫理的黑客,爲美國的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切實的貢獻。它表現在:提升了美國的國力,擺脫了自二戰以後來自日本的高科技挑戰,並且,黑客點燃的信息烽火,將全球引入了“信息時代”,並幫助美國登上了信息霸主的寶座;發起PC革命,實現了計算機的平民化,縮小了數字鴻溝;主張信息共享,促進了軟件業的發展,促使其從售賣技術以盈利向提供服務以盈利的商業模式的轉變;出於非惡意目的的入侵行爲,幫助了受攻擊方發現並完善系統(有些熱心的黑客還主動幫助受攻擊方修補系統漏洞),從而推動了網絡安全建設,並提升了全社會的網絡安全意識。

Keith Britton(DIY思想的提出人)從反面描述了黑客之於網絡技術的重要性:“大約一半以上的因特網網站將會消失,因爲大約三分之二的網站依靠這些程序運行;網絡新聞組也將消失,因爲它們是由黑客創造的程序INN支持的;還不要緊,因爲e-mail也不能運轉(因爲絕大多數e-mail的傳輸是通過黑客創造的程序Sendmail實現的);你得在瀏覽器中輸入‘199.201.24.35’,而不是輸入www.seu.edu.com(因爲因特網文本語言的‘地址列表’依賴於黑客創造的程序BINI……)”

黑客在人們心裏“變黑”,與其成員數量的擴大和類別的分化不無聯繫。根據黑客行爲是否威脅網絡安全爲標準,西方將黑客大致分爲兩類:一類是醉心於技術研發、不主動威脅網絡安全的“white hat”(白帽黑客),另一類則是經常性地有意攻擊計算機系統並威脅網絡安全的“黑客”。而後者,人們又依其動機之不同,分爲“Cracker”(黑帽黑客或駭客,因惡意原因侵犯網絡安全的黑客,這是黑客圈中的“害羣之馬”)和“Grey Hat”(灰帽黑客,雖不以惡意或個人利益展開攻擊,但爲了練手、炫技甚至惡作劇,有時也會產生破壞計算機和網絡系統的後果。)可見,在不同的情境下,黑客扮演了不同的角色,而駭客和黑帽纔是人們對黑客產生偏見的原因。

由此觀之,黑客其實是一個兼具建設性與破壞性的力量。從其起源和發展來說,它的出現推動了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進步。但隨着黑客技術的發展和羣體的分化,一些弊端也隨之而生。有鑑於此,我們在看到其破壞性一面的同時,也應重視併發掘他們身上所具備的“建設性向度”。

網絡安全與國家安全息息相關。誠哉斯言!因爲黑客技術與安全技術本來就是一枚硬幣的兩面。而要提高我國在網絡空間的競爭力,還是在於人才的競爭。放眼全球,各國都在努力打造一支強大的網絡人才隊伍。以美國爲例。國防部和聯邦政府設立了各種黑客比賽項目,從中遴選出技術出衆的選手,以備網絡部隊選用。同時,針對現有的網絡部隊,他們提供各種培訓,如國防部組織的聯合網絡競賽,國家安全局組辦的“網絡防禦演習”等。西方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鑑。

再從黑客自身的角度來說,改變社會的成見不能簡單地寄希望於他人,更應該從自己做起。首先,秉持“建設性態度”,致力於技術創新。2005年,中國黑客範瀾參加被譽爲“世界黑客的頂級盛會”——黑帽大會,並在大會做主題演講。中國人的聲音,第一次在黑帽大會上回響。2016年,在溫哥華舉辦的世界黑客大賽Pwn2Own上,來自中國的360Vulcan Team用時11秒攻破了本屆賽事難度最大的谷歌Chrome瀏覽器,成功獲得系統最高權限。可見,中國不缺優秀的黑客,缺的是像Dennis Ritchie(C語言的作者)、Keb Thompson(Unix的作者)、Keith Britton(DIY思想的創立者)、斯托爾曼(長期致力於黑客文化傳播的“黑客大使”)那樣的“黑客大師”。其次,提升法律、道德意識,形成健康的黑客文化。2012年和2015年,美國衆議院和參議院先後通過了《網絡情報共享與保護法案》與《網絡安全信息共享法案》(CISA)。它們的通過,將賦予信息企業更寬泛的法律豁免權以及政府的網絡監聽活動權。在過去的5年裏,利益集團一直遊說國會,試圖推進網絡安全立法。囿於各種阻力,這些立法活動始終未獲成功。但此次CISA的通過,恰恰源自近年來日益猖獗的針對政府和大企業的網絡攻擊活動。可見,如果不提高自身的法律道德意識,黑客(主要是駭客)的無法無天,最終會傷及整個黑客界。目前,中國對黑客的規制,尚未達到像美國那樣既嚴厲又細緻的程度,但應該引起國內黑客的深思。最後,發揮技術優勢,爲社會安全做貢獻。前述,“駭客”的存在,是導致社會對整個黑客羣體產生誤解的主要原因,因此,大多數黑客都對“駭客”鄙夷不屑,甚至厭惡別人把自己和“駭客”混爲一談。那麼,將黑客技術注入“善”的因子,使之服務於網絡安全、信息安全和國家安全,這是黑客社區應該思考的一個方向。我國正在從互聯網大國向互聯網強國邁進,離不開一支強大的網絡人才隊伍。重視併發揮黑客的技術優勢,這應該是我國互聯網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

原文刊載於《互聯網天地》2019年3期,作者:葉衝,單位: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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