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訴機關指控,鄭某臣、鄭某虎等40人,自2013年起經不同人介紹,分別在南寧市以交錢申購虛擬份額參加“純資本運作”“自願連鎖經營業”“1040工程”等組織爲名,通過拉人頭髮展下線,並按照“五級三晉制”進行管理,形成上下線傳銷網絡關係,上線人員以其層級排位、級別和發展下線的人數及申購份額數瓜分非法收益。公訴機關認爲,鄭某臣、鄭某虎等40人共同組織、領導以“純資本運作”爲名的傳銷組織,要求參加者以交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他人財物,嚴重擾亂了國家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

6月3日,南寧市興寧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鄭某臣、鄭某虎等40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

組織、領導傳銷!40名傳銷“老總”排排坐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鄭某臣、鄭某虎等40人,自2013年起經不同人介紹,分別在南寧市以交錢申購虛擬份額參加“純資本運作”“自願連鎖經營業”“1040工程”等組織爲名,通過拉人頭髮展下線,並按照“五級三晉制”進行管理,形成上下線傳銷網絡關係,上線人員以其層級排位、級別和發展下線的人數及申購份額數瓜分非法收益。至案發時,40名被告人均在組織中發展成爲“老總”級別,並在傳銷體系中起到管理、協調作用。

公訴機關認爲,鄭某臣、鄭某虎等40人共同組織、領導以“純資本運作”爲名的傳銷組織,要求參加者以交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他人財物,嚴重擾亂了國家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庭認罪。合議庭就公訴機關指控鄭某臣、鄭某虎等40名被告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情況進行了法庭調查,公訴人當庭出示了有關證據,控辯雙方進行了質證,並充分發表了意見。

由於涉案人數衆多,案情複雜,庭審預計持續兩天,該案將擇日宣判。

作者丨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王斯 通訊員 吳昊

編輯丨褚瑞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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