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很多考生來說,申論寫作是公考路上的一隻攔路虎。題目表現形式的變化,令很多同學覺得申論大作文的作答十分困難。不過,不論考題的問法如何變化,寫作的本質是不會改變的,歸根到底寫作不過是用文字邏輯清晰地表達思想罷了。當然,人的思想又無邊無界、無形無矩,應試中的寫作如果也是如此,就很難形成標準。所以,雖說寫作本身表達應該是自由的,但是作爲一門考試科目加以研習卻是有些基本章程和技巧可以遵循的。申論寫作的基本載體是議論文,所以議論文的寫作是培訓與複習的重點。

議論文總體的邏輯可以看成是“緒論——本論——結論”的宏觀結構,即“開頭——主體論證部分——結尾收束全文”幾大環節。宏觀邏輯的應用對考生來講並不難理解,真正讓考生覺得頭痛的是“主體論證”部分的行文邏輯,到底應如何佈局。本論部分其實是圍繞總論點展開的論證段落,在應試環境下,我們往往會選取圍繞總論點的幾個角度進行展開。常見角度有分析總論點的正確性角度,也有談如何實現總論點的落實角度。具體選擇哪個作爲切入點,要根據題目和材料確定。

當確定角度後,會在該角度下選取二到四個點作爲支撐總論點的分論點。而其中又以三段爲最常用,字數也最爲方便控制。所以常見的行文機構爲“開頭段+分論點1+分論點2+分論點3+結尾”,即“五段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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