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课堂“遭遇”作家评价:语文教学越走越偏

关于“文学作品阅读的评价”,课标规定:“……第一学段侧重考察学生能通过朗读和想象等手段,大体感受作品的情境、节奏和韵味;第二学段侧重考察在阅读全文基础上对重要段落和语句的细致阅读,具体感受作品的形象和语言。”

这就有空白需要填补:怎样使学生“通过朗读和想象等手段,大体感受作品的情境、节奏和韵味”?怎样“侧重考察在阅读全文基础上对重要段落和语句的细致阅读,具体感受作品的形象和语言”?

这个填补的过程中就难免有失误。

在一次新课标的活动期间,有两位老师上了观摩课,一课是骆宾王的《鹅》,一课是苏教国标版语文第十册第24课《望月》。还邀请了两位专家——上海电视大学中文系教授鲍鹏山和作家赵丽宏(《望月》的作者)——参加了听课评课的活动。

两位专家对这两节观摩课都做出了否定的评价。

鲍鹏山说,教《鹅》的教师以表演见长,他能将静静的《鹅》,演得五彩缤纷,比如用身体扮鹅,用声音模拟鹅的叫声,那般滑稽和游戏,只见一群的鹅在引颈叫嚣。鲍鹏山还说,他没想到小学的课已经达到了这样高的艺术境界,好得有些恐怖!

这个老师用了什么方法?表演法。

为什么要用表演法?要填补空白:这是第一学段,教师要用这种方法使学生“通过朗读和想象等手段,大体感受作品的情境、节奏和韵味”。

填补得成功吗?看来不成功。

教学方法本身无所谓好坏对错,关键是要用得恰当。所谓恰当,就是要做到“四合”——符合教学内容(含学科教学规律),符合学生实际,符合教师实际,符合课堂教学进程的需要。 这位老师运用的表演法至少有两个方面不合:

——不符合教学内容及学科教学规律:王祖哲说:“文学是以语言为媒介的想象性的创造活动。”想象主要是以语言为媒介,创作如此,阅读也如此。不是,或主要不是表演。表演恰恰会限制想象。扮演鹅的动作,学鹅叫,能帮助学生“感受作品的情境、节奏和韵味”?真是有些“滑稽”。

——也不符合学生的实际:低幼儿童注意力极易转移,表演往往会使他们专注于表演本身而忽略学习的内容。

那节《望月》,鲍鹏山的评价更是近于冷酷。他说,这节分析课文的课,让人觉得恶心。

那么,那位老师是怎么讲的?赵丽宏说,他写的《望月》被王崧舟解读得美轮美奂,江中月、眼中月、心中月,过去月、现在月、未来月,散文月、诗歌月、童话月,千江有水千江月,月月含情,月月有意。这是褒奖吗?似乎不是,因为,赵丽宏又说,他的《望月》就写了一段真实的故事,写的时候他没想到这么多。

《望月》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写作者在船上看到的月色,王崧舟概括为江中月,现在月,散文月

第二部分,写作者与小外甥背诵有关月亮的诗句,王崧舟概括为过去月,诗歌月

第三部分,写小外甥把月亮比作天的眼睛,王崧舟概括为眼中月,心中月,未来月,童话月

名师课堂“遭遇”作家评价:语文教学越走越偏

课文的中心应是赞美美丽的月色及儿童丰富的想象力。

课文的重点应是第一、三部分,即理解文中描写月光和小外甥对月亮产生想象句子的意思。

但王崧舟老师却在课堂上逐句分析课文中的古诗,又引进了三篇课外散文的语段。

为什么这么教?

也是要填补空白吧?要通过这种做法使学生“在阅读全文基础上对重要段落和语句”进行“细致阅读,具体感受作品的形象和语言”。

他填补得成功吗?看来也不怎么成功:

——不符合教学内容。段落大意概括有些牵强,逐句分析诗歌、大量引进课外散文的选段,脱离了文本,转移了重点,偏离了目标。

——不符合教学规律。混淆了个人阅读与阅读教学的区别,把自己对课文的个性化阅读结果带进课堂,用教师的思维代替了学生的思维,用少数学生的思维代替了全体学生的思维。

韩中凌老师在留言中援引李炳亭老师的话,对这种做法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源于对新课改的误读,小语正从曾经的灌输和说教式,错误地选择了另一个方向,“升级”为教师的“艺术表演”。一堂课依然是以“灌输”和“讲授”为主,时下,小语名师们依然在重复着自说自话、自以为是、以“我”为中心的教学,比的是课前预设谁更巧妙,课上表演谁更生动,与其说课堂教学,不如说是在欣赏教师的知识储备、表演天赋、普通话水平。

于是,我们有理由问一问:王老师这样讲课,是要展示学生,还是要展示自己?是要让与会的老师看学生怎么学,还是看老师怎么教?

——不符合学生的实际。教学的原则之一是针对性,针对性的重点是学生,如果王老师是给大学生或研究生讲课,这样讲无可厚非,但他的教学对象是五年级的小学生,大量引进课外散文的选段恐怕未必合适。孙志毅老师对此评论说:“语文是这样学会的吗?语文是这样教的吗?怎么越走越偏呢。给小学生上《望月》居然把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贾平凹《月迹》斯妤《小窗日记》引进来……这不等于算术课学1加1等于2时引入歌德巴赫猜想?还能倒着做?……除了说明老师还读过几篇与月亮有关的文章外,还能说明什么?”可谓一针见血。

课标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强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贯彻课标精神的过程中,有一些常见的措施和方法。这就给人一种错觉,以为我运用了某些方法和措施,就是贯彻了课标精神。其实不是,措施方法是形式,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才是内容。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所以运用了这些措施和方法,并不等于落实了课标精神,有时甚至与课标精神背道而驰。

以措施而论,新课标明确指出,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怎样“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呢?老师们便在教学中采取了一些措施,如言语激励:“太好了!”“你真棒!”“你真了不起!”如发动全班学生为某个答出问题的学生鼓掌“他答得对不对?”“对——”“好不好?”“好——”“给他鼓鼓掌!”于是,教室里便响起一片掌声:“呱呱呱,呱呱呱,呱呱呱呱呱呱呱!”还有,给答出问题的同学戴小红花,发红五星小红旗等。

采取了上述措施,教学就贯彻了课标精神了么?值得大家深思!

名师课堂“遭遇”作家评价:语文教学越走越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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