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當了18年“嫌疑人” 張玉璽想回家種地

因27年前與村民張公社家的一場毆鬥,張玉璽被認定爲打死張公社父親張超明的犯罪嫌疑人。1997年張玉璽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河南省夏邑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其上訴後該案被髮回重審。2001年,張玉璽堂哥張勝利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獲刑後,張玉璽被取保候審。

18年來,被釋放的張玉璽一直以“嫌疑人”身份生活。2019年1月26日,張玉璽從法院拿到了傳票,“候審”21年的他將在1月29日,也就是臘月廿四出庭受審。他打算先看看29日的宣判結果,如果被判無罪,就回到村裏種地,繼續當農民。

今天

“張玉璽案”上午開庭審理

1992年,河南省夏邑縣農民張玉璽捲入了一場鬥毆糾紛,造成一人死亡。因涉嫌“故意傷害(致死)罪”,張玉璽被羈押近10年。後法院認定了真兇,張玉璽也被取保候審,但自從1997年發回重審後,案件卻一直沒有開庭。

北京青年報記者日前從當事人張玉璽和其辯護律師處獲悉,張玉璽案於1月29日上午在河南省夏邑縣人民法院開庭。

案發前,張玉璽是夏邑縣的農民,種些紅薯、白薯,主要靠賣粉條爲生。張玉璽案的判決書顯示,1992年7月3日上午,被告人張玉璽因糾紛與本村村民張公社發生爭吵並引起廝打,繼而引起雙方家中多人蔘加的吵罵和廝打。

在雙方毆鬥中,張玉璽手持鐵叉猛擊張公社父親張超明的額頂部,致使張超明當即倒地昏迷,經搶救無效死亡。

但案件到2001年發生轉折。2001年7月,夏邑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張玉璽的堂哥張勝利纔是主犯。

張勝利被判故意傷害(致死)罪後,2001年9月11日,已經羈押了9年的張玉璽被取保候審,但此後張玉璽一直處在取保候審過程中,關於他的案件一直沒有開庭。

在案件發回重審22年、取保候審已經18年後,張玉璽告訴北青報記者,1月26日他收到了夏邑縣法院傳票,說他的案子1月29日上午要開庭審理。“也沒啥想的,就是希望法院能公平公正地審理判決。”而張玉璽的辯護律師、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的鄭曉靜表示,她將爲張玉璽作無罪辯護。

  講述

命案源於一個誤會的眼神

提起27年前鄰里毆鬥,張玉璽仍然很激動。

1992年7月3日上午,張玉璽駕車去曬麥子,途中遇到了18歲的鄰居張公社。張玉璽家和張公社家相距不遠,張玉璽的堂兄弟曾與張公社的叔叔有矛盾,雙方也曾發生過沖突,這也爲張玉璽這天與張公社的衝突埋下了伏筆。

張玉璽稱,兩人發生口角是因爲張公社以爲張玉璽“瞪”了他,又因張公社練過幾年武術,自己打不過他,捱了打,喫了虧。

張玉璽說,他回家後父親要去張公社家評理,又被一頓拳打腳踢,他要去找張公社拼命,被母親和妹妹攔下。張公社的母親也來勸架,張公社的父親張超明和其他親戚則趕到現場和張玉璽家人吵了起來。

正在這時,原本要去鋸樹的張玉璽堂兄張勝利經過,聽到吵架聲也趕過來幫着自家親戚。因以往過節兒,張勝利的加入讓這場爭吵“升級”。

張超明這邊的人揚言要“弄死勝利”,張公社拿起鐵叉,其他家人各手持木棍對張勝利追打。追到路口時,遇到了張勝利的堂兄弟張超根和張葉,於是演變成兩個家族間的毆鬥。

混戰中,張公社拿着鐵叉扎傷了張玉璽的大腿,張玉璽與張公社爭奪鐵叉時,張葉過來幫忙打了張公社一棒,張公社鬆開了手中的鐵叉。

正在這時,張玉璽聽見有人喊:別打了!

據張玉璽回憶,在鬥毆開始之後,他就被打傷了,並沒有見到死者。“對方的家人攆(追趕)勝利、張葉,不知道到了什麼地方,我都不知道誰死了。”

  反轉

“嫌疑人”被取保候審

張玉璽說,當天下午自己被傳喚到夏邑縣李集鎮派出所。他當時並不知道後來發生了什麼,據他回憶,有警察曾稱張超明“只是一點小傷”。

後來張玉璽被逮捕,夏邑縣檢察院起訴科的人稱“人已經死了”,張玉璽這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隨後翻供。

1997年5月19日,夏邑縣法院以張玉璽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審理認爲,張玉璽手持鐵叉猛擊張公社父親張超明的額頂部,致使張超明當即倒地昏迷,經搶救無效死亡。而張玉璽當庭稱,“並沒有用鐵叉打張超明。”

其辯護人認爲,檢察機關指控張玉璽用鐵叉打傷張超明前額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但法院認爲犯罪事實的認定有證人證言、法醫鑑定、現場拍照、勘驗筆錄等爲證,故未採納辯護人的意見。

隨後,張玉璽上訴。1997年10月28日商丘中院作出裁定,認爲張玉璽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就在張玉璽案發回重審的前兩週,逃亡在外的堂兄弟張勝利和張葉在浙江海寧被抓。

2001年7月19日,夏邑縣法院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張勝利有期徒刑13年,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葉有期徒刑3年。

在張勝利、張葉的判決書中顯示,張勝利稱,他用棍朝張超明頭上打,張玉璽朝張超明頭上砸了一鐵叉,張超明倒地後,他和張葉、張玉璽又繼續打張超明。但是在張葉及其他現場證人的供述中,均未提到張玉璽和張葉參與毆打了張超明。

法院對張勝利、張葉宣判後,2001年9月11日,張玉璽被取保候審釋放。18年來,張玉璽一直以“嫌疑人”的身份生活,他先後請了幾位律師。

張玉璽如今的辯護律師徐昕教授認爲,張玉璽案是共和國司法史上時間最長的“疑案從掛”案。而其辯護律師鄭曉靜、徐昕表示,會在29日的庭審中對張玉璽作無罪辯護,並主張夏邑縣法院立即糾錯,積極啓動國家賠償。

對話

揹着“重大嫌疑人”

身份不敢回家

北京青年報(以下簡稱“北青”):拿到法院傳票的那一刻心情如何?

張玉璽:那天我是從鄭州過去的,這幾年一直跟兒子住在鄭州,兒子在鄭州上班,我也在鄭州打工。拿到傳票的時候心情很激動,畢竟等了那麼久。

北青:對於29日的庭審有什麼想法?

張玉璽:我沒有打死人,應該判我無罪。我覺得法院會給我一個公正的答覆。

  北青:案件一直沒有宣判,這18年來你的生活如何?

張玉璽:我一直是“重大嫌疑人”,家裏的地沒了,張公社家後來去我家鬧,我家裏人都沒辦法回家。我母親和妻子只能帶着兩個孩子在外漂着。後來我被取保候審以後,也只能去外地打工。

  北青:事發時到底發生了什麼?

張玉璽:我當時不在現場,我的腿被張公社扎傷了,正跟他搶鐵叉的時候,聽說“打死人”了。後來在看守所,也見不到家裏人。

北青:兇手也就是你的堂兄張勝利歸案,對此你怎麼看?

張玉璽:打完架以後,他就逃到外地打工去了。後來我出來了,他進去了,我們也沒見過面。我們兩家也就再沒有聯繫了。心裏面過不去這事。

  北青:你出來以後跟張公社家還有過交流嗎?

張玉璽:沒有,我都是躲着他們走,不想惹麻煩了。冤冤相報何時了嘛!

北青:這件事都對你家生活產生了哪些影響?

張玉璽:出事以前,我家種田、種菜、養豬、養羊,在村裏算是中上等的。出事以後我家的房子也都塌了,全家都在村裏住不下去,只能外出打工,連住的地方都沒有。我進看守所的時候,孩子還很小,除了大女兒,兩個兒子都不認識我。好在後來兩個孩子都爭氣,還考上了大學。

北青:未來生活有什麼打算?

張玉璽:先看看29日的宣判結果。如果判我無罪,會申請國家賠償。然後我還是想回到村裏種地,把新房蓋起來,繼續當農民。

文/本報記者 張子淵 李鐵柱

統籌/張彬 池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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