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被執行的房屋卻不搬走 看這個法院怎麼強制騰房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周青莎 通訊員 王新 朱倩穎

租賃合同是很普遍的經濟行爲,租到有糾紛的房屋,當法院執行時不配合不搬走,這樣可以嗎?6月6日,鄭州市中原區法院實施“強制執行四連擊”行動,記者跟隨採訪,帶您看這種情況下法院怎麼強制騰房,租戶應怎麼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租了被執行的房屋卻不搬走 看這個法院怎麼強制騰房

現場:

當日上午9時45分,中原區法院的一隊執行幹警到達鄭上路某門店,強制騰房正式開始。

該門店經營手機銷售業務,看到執行幹警,營業人員關掉了所有燈光,想要營造已經停業的假象。待執行幹警說明來意,店面負責人便開始安排工作人員對櫃檯裏的手機進行收納整理,並表明會盡快搬出。但當執行幹警詢問“儘快”到底是多長時間時,負責人開始含糊其辭。

見多了這樣場景的執行法官劉紅軍當即指揮幹警對屋內物品進行清點登記,直接搬離。此時,負責人才真正緊張起來,“我們也是受害人,大房東和二房東之間發生糾紛,我們不知情,這樣突然騰房,讓我們措手不及,會給我們帶來不小的損失。”

被執行人河南某實業有限公司租賃這處房屋,2017年5月31日租賃到期。期限屆滿未簽訂續租合同,也未將房屋返還,此時,房子已被轉租,實業公司做了“二房東”。“大房東”起訴後,法院判決實業公司騰出房屋,實業公司卻置若罔聞。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依法向實業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並向房屋實際使用者手機店等承租方送達騰房公告。除了手機店,其他承租方在執行期間先後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和執行異議之訴。

考慮到手機店需要時間分流工作人員和物品設施,雙方協商了這個期限,但是期滿後手機店依然沒有行動。爲維護司法的權威,儘快兌現勝訴當事人的權利,中原區法院執行局決定強制騰房。

“法院多次送達執行通知書和騰房公告,上週,法院再次向你們送達了騰房公告,再拖延顯然是沒有理由的。如果不配合法院執行,將面臨嚴厲的懲罰措施。”在現場,執行法官劉紅軍對手機店負責人進行了嚴肅批評,負責人終於寫下了書面承諾,保證在三天之內騰空,並在執行幹警們的監督下開始拆卸和搬離。

與此同時,其他執行小分隊的騰房行動也強力推進,全天共騰空房屋7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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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

“執行難,涉及到房產時尤爲困難。有的是因爲法律關係複雜,涉案房產存在被租賃、買賣等現象而伴隨了執行異議須處理;有的是因爲房產處置涉及巨大利益,被執行人或案外人暴力抗法。”中原區法院副院長劉鋒是該院基本解決執行難領導小組組長,在執行現場他對記者說,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必須得到執行,這不僅關係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也關係到法律的權威。其他相關人員必須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如果有異議可以依法提出,法律也會維護他們的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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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果:

當天,中原區人民法院組織開展了集中宣判、集中騰房、集中搜查、集中拘留“強制執行四連擊”活動,將“執行辦案百日競賽”活動推向高潮,26名省市區三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21家新聞媒體單位見證、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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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當日19時,此次活動共出動幹警100餘人,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2起拒執罪案件,集中騰空房屋7套,集中搜查被執行人住所地3處,集中拘留被執行人12人,10起案件被執行人現場履行,履行金額將近200萬元,40餘萬網友通過6家媒體的網絡直播平臺觀看或回看了執行活動全過程。

今年以來,中原區法院執行累計結案2402件,執行到位總金額2.16億元。

編輯:張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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