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個體戶可以不記賬,還免稅?到底註冊公司好,還是個體戶好?

註冊個體戶沒有強制要求刻章,沒有要求開對公賬戶…聽說還可以不記賬?免稅?避開工商、稅務部門的審查?

你聽誰說的?聽誰!

“不記賬”之說

個體戶要不要記賬報稅這個問題,已經說過多次了,一定要!必須要!肯定要!不然後果很嚴重!

《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個體戶也得建立賬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賬本一樣。如果實在達不到建賬標準的個體戶,也得經過稅務機關批准,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

當然《辦法》裏也說了:個體戶可以聘請會計代理記賬機構代爲建賬和辦理賬務事宜。

“免稅”之說

這是指的個體戶月收入3萬元以下可以免增值稅。

注意:這個季銷售額9萬以內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可不僅僅是針對個體戶!是對所有符合要求的小規模納稅人,不論你是個體戶還是公司。

換句話說,如果你是個體戶,但已經申請了一般納稅人,那這個優惠政策和你沒有一毛錢關係。

況且,除了增值稅之外,公司要交企業所得稅,而個體戶要交個人所得稅,稱之爲“個人生產經營所得”,性質都是一樣的。

敢問,個體戶哪兒免稅了?

“免於檢查”之說

首先,個體戶每年6月也必須年報!不年報的人家還是查你!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14-15條:個體工商戶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

此外,一些開小餐館的個體戶,天天有人來檢查食品安全;一些開民宿的,搞工作室的,人家肯定查你消防問題…

“行政審批流程較少”之說

第一,個體戶和一般公司一樣,凡是經營範圍涉及前置或後置審批的,都是一樣要辦理審批纔行。

不需要審批的,全網上商事登記流程也完全一樣。不存在誰的流程比較少的問題。

並且,個體戶有任何工商變更事項,都和普通公司一樣,必須去工商局備案!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36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敢問個體戶是比公司好到哪裏?照你這樣說,是註冊公司比註冊個體戶更好了?至少我是這麼認爲的!

1、個體戶的名稱中是不能有“公司”二字的

想要高端、大氣、上檔次,還是註冊公司吧!

2、個體戶是不能轉讓的

如你想變更個體戶的經營者,不能像公司那樣,找到一個合適的人就轉讓出去。

因爲個體戶的經營者一般是不能變更的,要變也只能是組成形式是家庭經營的,在已備案的參與經營的家庭成員範圍內變更。

3、個體戶開分店有條件

想開分店?你以爲像公司成立分公司那麼容易啊!

一個個體戶只能有一個經營場所。

那就再註冊一家個體戶好了,不好意思,一個人只能註冊一家個體戶。那公司呢?十家、百家隨便你!

4、個體戶拉不來投資人和合夥人

個體戶的經營都是以個人或家庭爲單位,你想像一般公司那樣找人投資可能比較困難,因爲個體戶沒有股份之說,莫非你要人家“友情贊助”你呀!

5、個體戶的經營風險比較大

個體戶和有限責任公司的最大區別在於:個體戶承擔的是無限責任。

你開一家小餐館,喫出人命了,你得用你全部身家去賠償!如果是公司呢?就以出資額爲限了,不至於傾家蕩產。

6、個體戶能享受的各類扶持獎勵政策較少

因爲個體戶存在的意義主要是滿足一個家庭的溫飽,至於擴展團隊,發展壯大,乃至成爲行業標杆,這都不是給個體戶的要求,國家自然也沒有照顧到各基礎行業個體戶的各類扶持、獎勵政策。

所以,你還執着於非個體戶不可嗎?

注:本文針對部分地區,各地區要求可能不同,如個體戶是否能轉讓及是否一個人只能註冊一家個體戶,具體情況還是要和當地工商局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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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註冊公司還是個體戶好,自己看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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