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莆田一名大“頭雞”受賄上百萬被判刑!快看你認識嗎?

當官者應爲民辦事

而不是以公謀私

這種行爲必須受到嚴懲

(網絡配圖)

導語

近日,由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莆田市仙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鄭寧凡(正科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發回重審後。

(網絡配圖)

經查,被告人鄭寧凡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149663元,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

城廂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鄭寧凡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九十萬元。

利用職務之便

謀求私利,貪得無厭

最終只會走向萬劫不復的深淵

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

-END-

來源:莆田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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