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10日,澎湃新聞從台州鐵路警方獲悉,冒用他人身份證的嫌疑人名叫盧某鋒,今年43歲,台州路橋人,經商爲生,因陷債務糾紛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被限制高消費。浙江一老賴冒用朋友的身份證購票乘坐高鐵來規避“限高令”,不料其友竟是在逃人員,還沒等法院追究其違反“限高令”行爲,他在火車上就被警方控制了。

(原標題:老賴冒用朋友身份證購票坐高鐵,因其友系在逃人員雙雙落網)

老賴用朋友身份證購高鐵票 因友系在逃人員均落網

浙江一老賴冒用朋友的身份證購票乘坐高鐵來規避“限高令”,不料其友竟是在逃人員,還沒等法院追究其違反“限高令”行爲,他在火車上就被警方控制了。

6月10日,澎湃新聞從台州鐵路警方獲悉,冒用他人身份證的嫌疑人名叫盧某鋒,今年43歲,台州路橋人,經商爲生,因陷債務糾紛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被限制高消費。

由於進站時,火車站工作人員會覈驗人票證是否一致。因而,每次出行,盧某鋒都會購買兩張車票:一張是用自己的身份證購買的短途動車票,以此爲幌子順利進站;另一張是利用朋友盧某建的身份證購買的高鐵票,這纔是他真正需要的。憑着這一招瞞天過海,盧某鋒至少完成了3次出行。

6月5日6點多,當盧某鋒再次冒用盧某建的身份證購買一張前往杭州方向的高鐵票時,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原來,3天前,盧某建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案被江蘇警方通緝,被列爲網上追逃人員。這一張高鐵票,剛好暴露了盧某建的行蹤。

隨後,鐵路台州站派出所根據指令對盧某建布控。當民警來到高鐵車廂時,發現座位上的不是盧某建,而是持有盧某建身份證和車票的盧某鋒——老賴冒用他人身份證購票乘車事件由此暴露。

控制盧某鋒後,警方以身份證被冒用爲由,請盧某建來火車站配合警方調查。得知情況後,毫無防備的盧某建在6月5日8點抵達台州火車站,隨即被警方抓獲。

由於涉及跨省作案,盧某建已被鐵路警方移交江蘇警方處理。而冒用他人身份證的“老賴”盧某鋒,則被鐵路警方處行政拘留2天。對於其違反“限高令”的信息,鐵路警方也已移交至相關法院執行局處理。

警方提醒,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機關將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有違反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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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ease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作者:張劉濤 責任編輯:蘇泓珵_NBJ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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