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合肥天水路上某樓盤新房交付,一些業主發現,當年爲了能夠買到房子,曾向置業顧問凌某交了“號頭費”,這可能是一筆冤枉錢。 5月24日,記者從合肥新站經偵警方獲悉,近日警方將凌某抓獲,查實根本不存在所謂的“號頭費”,而這也是警方偵破的合肥首例房企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案。

[事發] 置業顧問背地裏收錢

天水路上某樓盤2015年開始對外銷售,至2016年上半年整個樓盤銷售都比較旺盛,房源也比較緊張。當時一名柯姓購房者經介紹找到了該樓盤的置業顧問凌某,凌某表示可以幫忙找關係活動,但要交“號頭費”。“他說給個一兩萬就能讓我買到房子,還承諾買不到就退錢。”柯某稱,自己爲了買到房子就給了凌某2萬元,“他說這是私下的,所以要的是現金,而且是偷偷給的。”交了這筆錢後,柯某也如願買到了房子。

今年年初,該樓盤交付時,開發商在與柯某交談時無意中獲悉此事,並得知除了他還有多名業主曾向凌某交了1萬至3萬不等的所謂“號頭費”,對此開發商十分喫驚,因爲銷售時並無“號頭費”,這些錢都是凌某私自所收。

[落網] 向9名購房者收取近20萬

凌某2016年10月已辭職,今年5月開發商向合肥新站經偵警方報案,警方接到報案後,迅速聯繫了多名與凌某有過交易的購房者,覈實了凌某的所爲。 5月23日,警方在烈山路上某售樓部將凌某抓獲。

由於此前凌某與購房者交易時基本上採取暗地裏現金交易的形式,因此落網伊始,凌某始終不承認自己曾向購房者收過錢。然而警方在調查過程中,已收集了大量相關證據,加上民警對凌某反覆進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凌某的心理防線最終被攻破,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經查,凌某在擔任上述樓盤置業顧問期間,先後向9名購房者收取了近20萬元,其行爲涉嫌犯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罪,這也是合肥偵破的首例房企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案。

[交代] 知道開盤信息就會買到

凌某2013年大學畢業,2015年至2016年在上述房企擔任了一年置業顧問,向他交錢的9名購房者均購買到了房子,而一些未交錢的購房者也確實沒有買到房子,那麼他真的是有“關係”才能幫人買房的嗎?

根據警方審訊,原來該樓盤銷售時,因房源緊張,很多人就找到凌某讓他幫忙,他也就瞅準機會開始收錢。而事實上凌某知道,該樓盤銷售中不進行搖號,購房者只要來登記信息,開盤時過來即可買到房子。凌某利用擔任置業顧問的便利,開盤前就會通知那些向自己交錢的購房者,而不通知那些沒有交錢的購房者,這樣未交錢者都不知道開盤了自然買不到,“很多購房者只是跟凌某一個置業顧問聯繫,如果多聯繫幾個置業顧問,他這招就不靈了。”民警表示,所以事實上只要獲悉了開盤時間,給不給凌某交錢都可以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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