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上一年滴滴順風車殺人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的,而後滴滴順風車被無限期下線,到現在滴滴順風車都無法上線,也使得滴滴損失慘重。最近滴滴被曝將裁員25%是怎麼回事,滴滴裁員內部回應怎麼說的?

目前滴滴員工人數超過一萬三千人,關於滴滴裁員一萬三千人傳聞,而產品技術和網約車團隊是裁員的重災區,這到底是爲什麼?如果滴滴裁員消息是真的,那麼滴滴有三千多個員工要離職在,和對社會來說是一件大事情。其實滴滴裁員早就有預兆的,而滴滴CEO程維也曾在大會上談到裁員的事,如果不如預期,那麼員工年終獎的力度比去年縮減一半,滴滴高管集體不拿年終獎。

關於滴滴裁員一事,很多員工在年終獎上已經做出新的調整,也意味着是一次變相的裁員。據說滴滴去年半年虧損40億人民幣,這些全部都是拿來整改和賠償的,爲此爲了縮減開支,只能裁員,以此給投資人一個交代。

雖然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很多互聯網公司相繼進入裁員狂潮,不過滴滴的情況則更有一絲悲涼的意味。在經歷了連續兩次的順風車事件和交通部等多部委聯合入駐調查後,整個2018年下半年,通過一系列舉措,滴滴顯然在努力對外釋放自己低調整改的信號。

企業符合什麼樣的條件才能使用經濟性裁員?

企業經濟性裁員有以下四種情況: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產生的裁員較爲常見,所以如果你的企業大致符合這些情況,你又恰好收到裁人暗示(或明示),那麼大家需要關注的首先就應當是這個條款;“酷6”裁減銷售人員的理由,從各種渠道的消息看,其中有些內容似乎與這條比較接近。

第三種情況即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情況實際又包含了轉產、技術革新和經營方式調整三種情況,比如公司將部分工作進行外包等。有關“酷6”裁員的消息中,有盛大欲改變銷售方式,將銷售外包給廣告公司的動作,如若這個消息真實,盛大的做法應該屬於經營方式調整。

裁員後,對一般員工的經濟補償金是多少?

企業裁員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進行法定裁員,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此處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且不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

所謂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包括銷售提成)、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加班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工資”是勞動者勞動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但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等不在工資之列。

經濟性裁員中,誰不能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裁減: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定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說,不在以上六種情形內的勞動者,才能被企業列入裁員的名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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