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其中指出,所有企业(含地方国有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发行外债,需由境内企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备案登记;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需持续经营不少于三年。

来源:证券时报网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