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本市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調整範圍爲2018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傷殘津貼待遇的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享受供養親屬撫卹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將惠及1.5萬人。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調整,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的調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新京報快訊(記者 吳爲)6月14日,記者從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今年,北京市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在傷殘津貼方面,一級傷殘增加了380元。

根據國家規定,北京市自2001年起,對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的傷殘津貼、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逐年進行調整。今年,本市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調整範圍爲2018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傷殘津貼待遇的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享受供養親屬撫卹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將惠及1.5萬人。

具體調整方案爲:

調整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增加380元,二級傷殘增加360元,三級傷殘增加340元,四級傷殘增加320元。

調整供養親屬撫卹金。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的調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調整,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爲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200元。

此外,由於北京市2018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統計口徑的變化,護理費的調整方案另行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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