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標準是在企業範圍內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標準,是企業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據。國家鼓勵企業自行制定嚴於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企業標準由企業制定,由企業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主管領導批准、發佈。企業標準一般以“Q"標準的開頭爲了適應市場競爭,企業瞭解標準化工作的相關知識,解決產品標準制定修訂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是十分重要的。

起草企業標準

一、根據企業產品實際確定起草企業標準

標準是指導企業生產和經營的依據。在我國,通過發佈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對各類產品的技術要求及其試驗方法作出具體規定,對已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產品,企業應轉化成企業標準嚴格執行;對尚無上級標準的,更應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出產品的企業標準。

企業在確定生產項目或準備開發新產品項目之前,應首先做好市場調研,對產品項目作可行性分析,並儘可能收集相關法規文獻和技術資料,起碼應瞭解國內是否有該產品的技術標準,再確定如何制定產品的企業標準。目前,市場上很多產品已有現行的國家、行業標準。如木質地板,已有 GB/T 15036.1-1994《實木地板塊》、GB/T 18102-2000《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GB/T 18103-2000(實木複合地板》等國家標準,適用於各類木質材料的地板。對這類已有上級標準的產品,應該轉化成等同上級標準的企業標準,或者轉化成高於上級標準的企業內控標準來執行組織生產。這個企業的內控標準也叫企業標準。

有的企業標準在國家標準發佈之前,已按程序備案並在實施,這些企業標準在不與上級標準牴觸的原則下,在標準的有效期內仍可執行。但應注意企業標準與國家標準作比較,如果企業標準未能滿足國家標準的條文,應參照國家標準對本企業標準進行修訂;重要指標與上級標準不相符的,應廢止該企業標準,依照新的上級標準重新制定企業標準。總之,企業在生產或開發新產品之前,應首先做好市場分析和信息處理,然後再確定如何制定企業標準。這樣,既節約時間,又能經得起市場對該產品標準的考驗。

制定企業標準

二、根據企業產品特點制定企業標準

我國國家或行業的產品標準,多數爲推薦性標準,企業可以結合本企業產品的實際參照執行或根據本企業產品特點制定企業標準。

如軟飲料,已有 GB/T 10792-1995《碳酸飲料(汽水)》國家標準。該標準規定了:果汁型、果味型、可樂型等不同類型汽水的一般性要求。而某企業只生產可樂型飲料或者還有其他別於國家標準的同類產品,就可以根據其產品特點起草本企業標準。再如乳粉,已有GB 5410-1999《全脂乳粉、脫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調味乳粉》、GB 10765-1997《嬰兒配方乳粉I)等國家標準。一些企業根據市場需求,生產出無糖、補鋅、加鈣等特色的乳粉產品,並根據該產品的特點制定了產品的企業標準。很多產品是企業根據市場需求開發的,這些產品,在生產和經營過程中有可依據的上級標準,企業就可以參考相關標準和文獻起草產品的企業標準。在企業標準起草的過程中,應當儘可能參考與其產品相關的上級標準。

起草產品的企業標準時,在企業有能力的情況下,應當在充分消化吸收各種上級標準的基礎上,制定出高於上級標準的產品主要技術指標。

項目和經檢驗可體現產品特性的數據進行客觀表述。這些企業標準經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後,就作爲指導企業生產和經營的依據,但是,在已有相關上級標準的條件下,此類企業標準可不作爲產品質量仲裁的依據,應以上級相關標準爲依據;在無相關上級標準的條件下,才能將企業標準作爲產品質量仲裁的依據。

表述企業標準

三、根據企業產品實際準確表述企業標準

激烈的市場競爭,使很多企業意識到產品質量的重要性。爲此,企業在制定產品標準時,都考慮選取可以達到的、較高的技術指標。國家也鼓勵企業制定嚴於上級標準的企業標準。

如已發佈的SB/T 0289-1997《速凍面米食品》行業標準,其蛋白質指標要求是:肉類產品≥6.0%、含肉類產品≥32.5%。某企業根據自身產品的特點,對該指標進行了調整,起草其速凍水餃的企業標準時將該指標定爲≥8.0%;同類產品的熟製品菌落總數行業標準爲≤100000個/g,某企業將該指標確定爲(出廠時) ≤50000個/g。

鼓勵企業制定高於上級標準的企業標準,這對企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加強自我約束,滿足用戶需求,有着積極的意義。

一般規定

有些國家標準是對同類產品作的一般性規定。雖然這些規定不是特指某種單一產品,但其中有些標準或標準條文規定是強制性的,主要涉及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在制定產品的企業標準時必須遵照執行。如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國家已有強制性標準,對不同種類、不同用途的食品添加劑及其使用限量作了明確規定,企業標準中就不能隨意對這些項目和指標加以改動。

PS: 企業標準一般以"Q"作爲企業標準的開頭。Q/XXX J2.1-2007 XXX 爲企業代號,可以是企業簡稱的漢語拼音大寫字母 J 爲技術標準代號G​爲管理標準 Z 爲工作標準 (或以1,2,3數字表示) 如: 2.1 爲某個標準在企業標準體系中的位置號 ( 2爲技術標準體系中的第二序列產品標準,1爲其中的第一個產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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