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註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在減稅降費的大背景下,稅務依舊動作頻頻。

嚴查企業虛開、工資費用、兩套賬。對高新技術企業、醫藥行業進行專項整治。

更可怕的是,2019年,稅局已不再是單方作戰,而是多部門協作配合,實施更快速、更徹底的打擊模式。

在這種形勢下,企業的“其他應收”賬款,可能就會成爲一顆炸彈,隨時爆炸,砰....灰飛煙滅。

一直以來,企業的“其他應收”就是像一個垃圾桶,那些太好解釋的銷售回扣返利有無發票的活動支出特殊的勞務費老闆挪用的資金收不回來的款項說不清道不明的業務都彙集在這裏。

大企業是這樣,小企業就更甭提了,不僅是藏污納垢,甚至還會金額巨大。

“其他應收賬款”亂象久矣!稅局已開始嚴查

案例1:掛賬“其他應收款”補繳企業所得稅約7454.2萬元,加收滯納金約1762.7萬元。

近日,廣東省東莞市稅務機關按照上級下發的股權交易檢查任務,對K投資有限公司實施稅收檢查。

經過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通過多列支利息費、顧問費等方式,少繳企業所得稅。

其中,涉及到“其他應收款”的細節如下:

K投資公司向銀行、證券公司等多家金融機構貸款並支付利息費用,但K投資公司借款並非全部用於本公司生產經營,而是被兩家股東A公司HS公司長期佔用。K投資公司的借款超過了自身經營需要,被股東企業長期佔用並且未合理分擔利息支出。因此企業需要對稅前不合理列支的財務費用進行納稅調整。

最終,稅務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補繳企業所得稅約7454.2萬元加收滯納金約1762.7萬元的處理決定,目前稅款已全部追徵入庫。

案例2:老闆長期通過“其他應收款”向公司借錢,落得補繳個稅70萬

C老闆在開了一家公司,自己需要買一套房子改善改善生活,於是便從自己所開的公司“借”走了350萬元拿去買房子了。

近日,當地的稅局在對C老闆的公司稅務稽查中,在公司的“其他應收款”下發現了這筆老闆轉走多年都沒有歸還的350萬元“借款”。

最後,稅務機關依法對老闆這筆借走的350萬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徵20%個人所得稅,合計:70萬元,並對少扣繳稅款處於百分之五十的罰款即35萬元,共計:105萬。

目前多數企業普遍存在“應收賬款”及其不規範的現象,這必將引來稅務稽查。

那麼,如何搞定藏污納垢的“其他應收款”?

1、憑票入賬不等於找票入賬

會計人員有根深蒂固的“憑票入賬”觀念。很多會計人第一想法是找發票報銷,卻苦惱於找不到合情、合理、合法的發票,於是想起了“邪路”,找替票報銷,這種做法明顯是違法的,會計人員可能會因此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實在沒有發票,那就找稅務局代開。

2、沒有發票也可入賬

如果費用如果是企業實際經營中發生的,沒有發票一樣是可以入賬的。如果有證據表明“其他應收款”掛賬的是費用,同樣能以費用的名義入賬,只是這部分費用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入賬時需提供的證據可以是收據、小票等。

3、不能證實費用真實發生的,有被認定偷逃個稅的風險

最極端的情況是,既沒有取得發票又沒有證據表明掛賬的其他應收款是費用。這時會計做賬要小心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直接費用化處理,費用除了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還可能面臨被認定偷逃個稅的風險。

按照稅務的規定:股東借款超過一年沒有歸還,而且不能證明是用於生產經營的,稅務會將之視作分紅,應按20%的稅率繳納個稅。

另外,營改增全面實施以來,無償爲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視同銷售,還需要繳納增值稅的問題。

4、計提壞賬

除了做費用報銷外,還可以考慮計提資產減值。其他應收款也是可以計提壞賬準備的。做賬與計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①針對長期掛賬的其他應收款,應分類處置;

②屬於費用的需費用化;

③屬於薪酬、分紅的,應補交個稅;

④實在收不回來的借款,會計做賬時可根據會計政策計提壞賬。

但要注意,計提的壞賬不一定能得到稅務的認可,在彙算清繳時要記得納稅調整。

5、股東大額借款

建議借款之前通過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取得股東或者董事的支持,明確大股東借款不是個人私下的行爲;或者簽訂借款協議,約定借款利息,借款期限,企業按月計提借款利息,明確借款屬性。

當然,更希望大股東能做到公私分明,規範財務管理。這是杜絕此類風險的最佳方法。

不想被查,這些賬別再放“其他應收款了!

1、隱匿收入

如果你所在的企業爲了隱匿收入、逃避稅收,利用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中先出現貸方金額,然後再從借方沖銷的方式,把銷售收入放在這裏,建議趕緊收手!

2、私設小金庫

把其他應收款當成不斷輸入資金的小金庫,比如把企業本不存在的員工借款存在小金庫裏。

3、利用 “其他應收款”虛列的成本費用。

4、將其他應收款作爲“現金”科目的現金長短款的備抵款項。

5、利用其他應收款爲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6、企業通過其他應收款隱藏短期投資、截留投資收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