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交易糾紛時常出現,如何才能在交易中避免掉入陷阱裏,保障自身的利益呢?不要聽由賣方花言巧語,要與賣方或產權人充分溝通,併到房產局等相關部門諮詢準備交易房屋的產權情況等。

下面是一些購買二手房的注意事項,供大家參考。

1、驗證產權證

房屋買賣前,驗證產權證是買房人一般都不會忽略的環節,但產權證的真實性並不是所有人都會考 慮的。最直接、有效的防範方法,是到房地產產權登記部門進行查詢,覈實產權的真實性。

2、出賣人或承租人在居住

購買的房屋正由出賣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情況下,在買房人付款後,如果房屋居住人拒不交付房屋, 買房人仍會無房可住。爲避免這一陷阱,在購買這類房屋時,買房人應在房屋騰空,具備交付條件後再交付房款並在付款後立即接收房屋。

3、受市政規劃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已經瞭解到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爲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瞭解詳細情況。

4、產權受限制的情況

如果房屋存在被抵押、被法院查封情況等產權受限制的情況存在,買房人在購買房屋後,將無法順利取得所有權,甚至可能造成經濟損失。

買房人應事先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查詢,如存在上述情況 ,不要購買。

5、合同約定不明確

爲賣出房屋,賣房人經常會向買房人提供虛假信息和承諾,但有些內容並未寫進合同中。事後,當買房人發現問題時,有苦難言。爲避免這個“陷阱”,買房人應就關心的問題詢問賣房人後,儘可能去核實情況的真實性,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寫進合同裏。

6、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爲提升業績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爲買方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方以爲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7、物管費用有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方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方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以上就是二手房交易的一些注意事項,希望上述內容能幫助大家正確的規避風險,保障好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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