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保監會首次通報金融機構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行爲查處情況 1家銀行7家信託被罰 |新京報財訊

  新京報快訊(記者顧志娟)9月13日,據財政部預算司官網公佈的銀保監會對部分金融機構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行爲的查處情況,包括8個案例,涉及1家銀行和7家信託公司,部分機構被處以罰款,還有部分機構被暫停業務。

  前期,根據有關方面反映的線索,財政部向銀保監會反映了部分金融機構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問題。銀保監會高度重視,迅速組織力量對相關問題進行覈實,責令相關金融機構限期整改,對部分金融機構及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罰和問責,並於近期及時反饋處理結果。

  8個案例中的唯一一家銀行是交通銀行池州分行。2016年7月,池州金達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22條道路運營服務項目所對應的《政府購買服務協議》項下的收益權作質押,與交通銀行池州分行簽訂金額5億元、11年期的貸款合同,相關金融機構存在違規要求地方政府所屬部門提供擔保等行爲。

  銀保監會對交通銀行池州分行罰款40萬元,對相關人員給予警告處分,並責令交通銀行安徽省分行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與該業務相關人員的責任。

  7家被通報的信託公司分別是國通信託、光大興隴信託、國民信託、陸家嘴國際信託、萬向信託、中江國際信託、中泰信託。

  國通信託、光大興隴信託、國民信託、陸家嘴國際信託四家信託公司的相關問題,均有當地政府部門出具承諾函、相關金融機構存在違規接受地方政府承諾函等行爲。

  銀保監會對這四家信託公司採取的監管措施包括:罰款國通信託70萬元;責令光大興隴信託暫停政府融資平臺性質的信託計劃三個月;責令國民信託暫停江蘇省、雲南省境內信政類業務三個月;暫停陸家嘴信託信政類業務三個月;罰款萬向信託20萬元。

  中江信託不僅接受政府擔保,還違規要求政府提供擔保。2016年2月起,中江信託成立的“金馬390號大航控股應收賬款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金馬467號祿豐水務應收賬款轉讓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和“金馬491號景東縣銀生水務公司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中,中江信託違規要求地方政府和財政局出具承諾函以及當地人大決議作爲項目擔保措施,相關金融機構存在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和違規要求並接受地方政府違法擔保行爲。

  銀保監會對中江信託處以罰款60萬元,並責令中江信託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

  另外,中泰信託“安泰20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等10筆業務均成立於2016年,融資方分佈在江蘇海安、響水、阜寧、建湖等地,相關金融機構存在違規利用應收賬款業務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等行爲。

  銀保監會約談中泰信託,暫停中泰信託政府性融資業務三個月,並要求中泰信託對涉及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業務全面排查,及時整改。

  財政部表示,下一步,對涉嫌違法違規舉債擔保的其他地區和金融機構,待相關省級政府和監管部門依法依規覈實處理後,財政部將及時通報處理結果,發揮典型案例警示作用。

編輯:劉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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