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揚州考古人員被打後續:延期交地並加強文物保護工作

近日,揚州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桑樹腳地塊發生衝突 考古工作人員被打事件處置情況的報告》,情況報告指出,事件發生後,市委、市政府迅速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全面調查處置工作,並責成景區管委會對相關人員依法依規作出處理,同時決定無限期延期交地時間,待考古驗收結束後,再根據考古驗收意見,決定土地使用方案。

情況報告指出,桑樹腳地塊屬於揚州城遺址範圍,不在文物保護紅線範圍之內。此地塊於2005年10月出讓給一家臺資企業用於商業住宅建設,2008年完成地塊拆遷工作,2011年因建設方案不符合要求而被收回,後由景區管委會下屬的瘦西湖街道辦事處負責日常管理,土地空閒多年。考慮到發展康養產業的需要,景區管委會決定重啓上市工作。按照《揚州市區地下文物埋藏區土地出讓前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有關規定(試行)》(此文件2014年出臺,標準高於文物保護法的要求),景區管委會提出先行上市申請。2016年11月,市文物局致函市國土局同意此地塊先行上市。2017年1月,考古人員進場考古調查、勘探。根據考古調查、勘探的結果,2017年4月,市文物局覆函市國土局要求暫緩上市,同時繼續考古發掘工作。根據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報告,市文物局2018年5月對地塊出具《考古勘探、發掘結果意見書》,明確“一、原則同意該地塊項目建設,建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二、遺蹟分佈區域中A區、B區晚唐五代時期的建築基址保存較好,必須採取措施加以保護。三、由於受場地限制,本次發掘面積較小,後續建設過程中將跟蹤考古,如有重要文物遺蹟,應另行調整建設方案”。市規劃局2018年6月出具地塊規劃設計條件,其中市文物局《意見書》要求採取措施加以保護的A區、B區(藍線保護區)被排除在上市土地範圍之外。派嶺發展有限公司2018年12月通過土地市場獲得土地使用權,交地時間爲2019年3月20日。土地出讓的過程合法。

今年初,考古發掘基本結束,市文物局已向省文物局提出考古發掘項目驗收申請。景區管委會因與市文物局溝通不充分,以爲考古已經結束,加之近期瘦西湖景區地塊有亂倒建築垃圾情況,要求瘦西湖街道對桑樹腳地塊加強巡查管理,修補好圍牆。街道綜合管理大隊工作人員作爲基層執法人員,對考古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工作作風簡單粗暴,在1月5日-16日期間數次進入考古工地要求考古工作人員撤離現場,封閉進場通道,拆除考古帳篷,運走考古工具,最終發生人員衝突,導致兩名考古工作人員被打,手機、相機等物品被損。因爲此地塊尚未達到交地時限,開發商與該衝突過程無關。

1月16日,揚州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桑樹腳地塊考古工地發生考古工作人員被打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事件發生後,揚州市委市政府組成專門調查組,迅速開展全面調查,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下一步,揚州將從以下三方面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

一是加強宣傳教育。揚州是文物大市,文物保護關乎歷史文化名城形象的維護,關乎城市的永續發展,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情。我們將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進一步學習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切實承擔起保護文物保護的主體責任,以新擔當、新作爲紮實推進文物事業改革發展。

二是壓實文保責任。2012年以來,揚州市先後出臺了《揚州市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揚州市地下文物保護辦法》《關於公佈揚州市區首批地下文物埋藏區的通知》《關於揚州市區地下文物埋藏區土地出讓前考古勘探、調查、發掘的有關規定(試行)》等規範性文件,劃定了首批地下文物埋藏區,在全國率先實行考古前置制度。我們將進一步完善現有的規章制度,健全文物保護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規範基本建設中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流程,加強對城市建設的相關人員,尤其是與文物密切相關的部門及人員的培訓,堅決落實《文物保護法》的規定,進一步壓實文物保護工作責任。

三是統籌推進相關工作。按照國、省文物部門的工作部署,結合揚州“三個名城”建設目標要求,緊盯文物保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明確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重點任務和措施,在加強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落實文物安全責任、推動文物資源合理利用等方面落實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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