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虛假招聘信息誘騙求職者,是“黑中介”更是“惡勢力”,19人被依法判刑

在大型門戶網站發佈虛假招工信息,更將騙取錢財的行徑演變升級爲涉黑惡勢力產業,侵害求職者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危害就業營商環境,擾亂地區經濟秩序,近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被告人尹建等十九人涉惡犯罪集團詐騙、尋釁滋事案。各被告人分別以犯詐騙罪、犯詐騙罪與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判處六年五個月至七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經查明,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期間,被告人尹建以蘇州蘇躍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爲依託,糾集被告人張琴、徐向榮、丁圓等18人設立招聘部、面試部、後勤部、安置部、財務部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他們通過網絡平臺,冒用其他公司名義發佈虛假的招聘工作信息,誘騙各地求職者到蘇州高新區馬運路298號應聘,在面試中虛構服裝費、伙食費、押金等莫需有的收費項目騙取被害人錢財162起,騙取被害人錢款共計238000元,在被害人發現受騙進行交涉要求退款時,對被害人進行威脅、恐嚇以及暴力毆打,尋釁滋事、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當地勞動力市場秩序、破壞社會安定和諧,造成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了惡勢力犯罪集團。

據介紹,本案涉及範圍廣,參與人數多,犯罪框架結構嚴密,被害人分佈全國各地達160餘人,審判卷宗有90餘冊,承辦法官經過反覆閱卷,多次要求檢察機關補充偵查,最終查實以被告人尹建爲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形成了較爲嚴密的犯罪組織形式,實施的犯罪行爲有組織、有分工,尚處於黑社會勢力的初級發展階段,屬於惡勢力犯罪集團。

“被告人採用虛構實體單位招工誘騙應聘人員的錢財,事後對部分要退款的被害人施以恐嚇或輕微暴力相威脅,迫使被害人接受部分退款不再追討其餘被騙錢財佔爲己有。”承辦法官表示,本案中,尋釁滋事犯罪行爲具有組織性、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秩序的特徵,並已造成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爲全案認定爲惡勢力性質犯罪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一審宣判後,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訴。日前,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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