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本報訊 記者邢東偉 翟小功 通訊員呂明珊 因與男友感情破裂,海南省海口市90後女子楊某多次要求對方對其進行經濟補償,先後幾次索要金額幾十萬元到手後,又要挾勒索男方天價“分手費”。近日,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3萬元。

2017年,楊某與受害人王平(化名)相識,雙方發展爲情人關係。後二人感情出現矛盾,楊某要求王平對其進行經濟補償,王平便通過朋友分別於2019年4月11日、7月5日、10月10日向楊某轉款合計31.5萬元。直至兩人感情徹底破裂,楊某以要到王平辦公地點吵鬧爲由,逼迫王平每月向其支付生活費5萬元,王平隨後分別於2020年4月19日、5月15日向楊某匯入共計10萬元。

錢財到手後,楊某仍不滿足,又通過各種威逼、恐嚇、脅迫的方式向王平索要錢財,最終要求王平向其支付3000萬元(未實際取得),王平不堪重負於2021年3月到海口市公安局報案。同年4月14日,民警在楊某住所將其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楊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共計3010萬元,其中3000萬元屬犯罪未遂,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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