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意見》出臺的背景

根據我市新舊動能轉換和以四新促四化工作統一部署,品牌高端化正成爲泰安及泰安企業發展的迫切追求和目標。外地搶注泰山(泰安)商標品牌,造成我市品牌資源流失,保護本地品牌資源迫在眉睫。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在商標品牌的註冊、推廣及管理方面有待加強,品牌共享機制有待完善,品牌建設的集約效應有待形成。爲抓住時機保護本地品牌資源,充分利用泰山(泰安)品牌無形資產,促進我市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的融合發展,加快推進行業協會品牌註冊及推廣,形成泰山(泰安)品牌組合、組團發展的合力,制定《泰安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泰山(泰安)品牌建設的實施意見》(泰政發〔2018〕3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二、《實施意見》出臺的依據

《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指出,到2020年,形成一批擁有國際知名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的優勢企業,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務平臺完備、質量水平一流的現代企業和產業集羣。《國務院關於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要求以產業集聚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等爲重點,開展區域品牌培育,創建質量提升示範區、知名品牌示範區。《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品牌建設的意見》(魯政發〔2016〕24號)強調要加強高端策劃論證,不斷提升區域品牌的內涵,完善區域品牌培育機制,充分發揮地方資源、文化和產業優勢,開展產業集羣、優質產品生產基地、放心食品生產基地、標準化示範區創建和認定。《展寶衛同志在全市“三強”企業培植工作推進會上的講話》(泰三強辦〔2017〕7號)明確指出品牌高端化是泰安、泰安的企業迫切追求的終極目標,泰安“三強”或者泰山“三強”首先要形成一個總品牌,在這個總品牌下,不同產業、不同行業的企業按照適當的形式來組合、組團,形成品牌團隊。據此,2018年3月22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出臺該《實施意見》。

三、《實施意見》出臺的目的

填補我市品牌培育體系建設方面沒有綜合性指導文件的空白。《實施意見》確定全市品牌培育的目標和重點任務,明確各部門的職責。擬形成泰山(泰安)品牌培育體系,泰山(泰安)品牌數量大幅度增加,擬初步建立泰山(泰安)品牌共享機制,品牌影響力顯著提升。

四、《實施意見》出臺後的意義

制定並出臺《實施意見》,對於推動我市品牌培育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完善品牌培育體系,在我市建成以市場爲導向,以企業爲主體,以創新爲動力,以加快新舊動能轉換爲目標的品牌培育機制。發揮品牌引領作用,利用泰山(泰安)品牌無形資產,促進我市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的融合發展,加快推進行業協會品牌註冊及推廣,形成泰山(泰安)品牌組合、組團發展的合力。在各產業打造我市品牌名片,爲我市新舊動能轉換插上品牌之翼。

五、《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分四部分內容,主要在指導思想、工作目標、重點任務、推進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確意見。

(一)明確工作指導思想。以加快新舊動能轉換爲目標,建立完善泰山(泰安)品牌培育機制,構建企業自主、市場主導、政府推動、行業促進、社會參與的商標品牌工作格局,增強品牌建設能力。

(二)明確加強泰山(泰安)品牌建設的工作目標。到2020年,基本形成泰山(泰安)品牌培育體系,品牌數量大幅度增加,泰山(泰安)品牌共享機制初步建立,品牌影響力顯著提升。

(三)明確加強泰山(泰安)品牌建設的重點任務。註冊一批泰山(泰安)商標。拓寬註冊主體、明確註冊內容、豐富註冊方式、實施國際保護。培育一批泰山(泰安)名牌。突出三強企業,培育一批企業品牌;突出行業特點,培育一批行業品牌;突出泰山文化,培育一批區域品牌;突出地域特色,培育地理標誌品牌。打造泰山(泰安)高端品牌。挖掘和打造一批質量高、效益高、誠信度高、關聯度高的泰山(泰安)品牌庫。

(四)明確加強泰山(泰安)品牌建設的推進措施。強化統籌協調,將泰山(泰安)品牌建設列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市政府建立泰山(泰安)品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加大對泰山(泰安)品牌工作的財政、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健全服務機制,鼓勵第三方機構爲創建泰山(泰安)品牌提供研發、設計、評價、註冊、交流、培訓支持。強化質量提升,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企業質量品牌意識。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品牌推廣,拓展品牌營銷渠道。健全商標品牌保護力度,爲品牌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條件。

六、《實施意見》落實的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統籌協調。將泰山(泰安)品牌建設列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市政府建立泰山(泰安)品牌推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市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農業、商務、旅遊發展、質監、工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認真組織調研,制定培育發展計劃,建立職能互補、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積極推進地方註冊商標質權登記申請受理,對於知名品牌企業給予金融信貸傾斜。引導企業開展商標品牌資本化運作,加大對品牌企業或品牌產品技改資金、科技立項的支持力度,支持品牌企業對先進工藝設備和關鍵共性技術的引進消化和研發創新,努力形成自主的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

三是健全服務機制。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社會中介組織等第三方機構,提供品牌研發、設計、評價、註冊、交流、培訓等諮詢服務,爲創建泰山(泰安)品牌提供技術服務平臺。在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公共服務及產業集羣等領域探索建立品牌資源共建共享機制。積極探索建設商標品牌創業創新基地,形成集約效應。健全人才培養機制,爲品牌建設提供智力支持。

四是強化質量提升。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弘揚工匠精神,廣泛開展質量改進、質量攻關、質量比對、質量風險分析、質量成本控制、質量管理小組等多種形式的創新活動,強化企業質量品牌意識,提升企業質量管理能力。

五是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品牌推廣,拓展品牌營銷渠道,進行差異化的品牌形象傳播,加快線上線下融合。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多管齊下,在全省、全國主流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廣造聲勢,擴大泰山(泰安)品牌的影響力。市內新聞媒體設立“泰山(泰安)品牌”專門窗口,進行整體宣傳策劃,全方位、多維度宣傳泰山(泰安)品牌。

六是健全保護機制。對獲得馳(著)名商標、山東名牌、市長質量獎、山東老字號等名牌稱號的企業和產品進行跟蹤管理,加大對商標、地理標誌、知名商標名稱、包裝、外觀設計、發明專利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建立執法部門與行業協會、企業聯動機制,嚴厲打擊假冒名牌產品的違法侵權行爲,爲品牌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社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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